否認煽惑他人參與六四集會 鄒幸彤:悼念無罪,我不認罪 續還柙至 10 月開審
支聯會副主席、大律師鄒幸彤被指今年 6 月 4 日在網上宣傳及呼籲他人參與六四集會,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還押,案件今日(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鄒幸彤否認控罪,表示「悼念無罪,我不認罪」。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案件押後至 10 月 5 日開審,預計審期兩日,控方透露會依賴鄒幸彤的網上帖文,及其刊登在《明報》的文章。
鄒幸彤今日由其師父、大律師張耀良代表,否認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她答辯時高呼「悼念無罪,我不認罪」,控方透露有三名警員證人,會依賴鄒幸彤的帖文及其刊登在《明報》的文章。辯方不爭議大部分案情,並會用《刑事訴訟程序條例》65B、C 條處理,即藉書面陳述及「正式承認」提出證明。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案件排至 10 月 5 日開審,預計審期兩日。鄒幸彤今日沒有保釋申請,但保留 8 日保釋覆核權利,押後至 8 月 6 日再申請保釋。案件本月初首次提堂時,裁判官香淑嫻拒絕鄒幸彤保釋申請。她保留 8 天的覆核權利,在本月 9 日提出保釋覆核,被裁判官陳慧敏拒絕。
鄒幸彤在本月 16 日第二次提出保釋覆核,開庭後她表示撤回申請,23 日再申請保釋被拒。被告鄒幸彤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指她於 2021 年 5 月 29 日至 6 月 4 日期間,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未經批准的公眾集結。
社運人士古思堯亦有到場旁聽,散庭後大叫「平反六四」、「結束一黨專政」,隨即被保安阻止,表示「庭內唔可以叫口號」。其他旁聽人士亦向鄒幸彤揮手,著她「撐住」。
親政府人士傅振中與另外四人則在法院外舉行「嚴懲鄒幸彤煽惑他人犯法」集會,高呼「煽惑他人犯法,快嚴懲鄒幸彤」、「支聯會大律師,終日埋沒良知」、「鬼佬為你求情,勾外力最無恥」口號。
傅振中以手機直播示威情況,惟屏幕顯示只有一人觀看直播。一名拉橫額者表示港府應利用《國安法》剷除非法組織,盡快取締「反中亂港」的支聯會,又指他們製造謊言,用假訊息荼毒市民。她續指鄒幸彤知法犯法,「佢係俾人培訓出嚟,好細個跟媽媽去燭光晚會,男友係國內維權人士,鄒幸彤身份非比尋常!」
案件編號:WKCC259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