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認非法集結、管燃燒彈 還押候判 案情詳述示威者太子站襲擊乘客
案發時只有 13 歲的男童,被指於前年 8 月 31 日在旺角非法集結,以及於太子站月台管自製燃燒彈。他今日(30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兩罪。控方在案情中大篇幅描述有示威者在往太子的地鐵車廂內與乘客發生爭執,詳述示威者襲擊乘客。呈堂片段可見,與示威者在車廂內爭執的幾名中年男子,有人一度持鐵棍,向示威者擲雨傘及推撞記者。法官姚勳智押後至 8 月 20 日判刑,先為被告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和教導所報告。法官指案情嚴重,被告須還柙候刑。
案情指,案發當晚 10時左右,約百名示威者在旺角彌敦道與奶路臣街交界附近集結,在車路上放置垃圾、磚頭、垃圾桶及小巴站牌架設路障,阻塞交通。片段拍攝到被告連同其他示威者多次將路障,包括磚塊及發泡膠盒移到車路上,又拍攝到被告揮手阻止車輛經過,阻截路面交通,又將膠盒作障礙物擲出和踢到馬路上一輛被堵塞的巴士前,阻止巴士前進。
片段顯示旺角站混亂情況
被告案發時穿戴白色頭盔、黑色上衣、灰白色手套和黑色口罩。案情指,晚上 10 時 32 分左右,警方抵達現場驅散人群,被告和示威者即時逃入港鐵旺角站,衝入港鐵站大堂。示威者用鎚子、雨傘、彈叉等武器在站內進行破壞。及後,約 20 多名黑衣示威者衝入旺角站 3 號月台前往太子站列車的首節車廂。示威者隨後與車廂內的乘客發生激烈對峙。
案情續指,爭執期間,示威者不斷向其他乘客大罵大叫,及用肢體襲擊其他乘客。至晚上 10 時 42 分左右,列車到達太子站,數十名示威者離開車廂,但仍有部分示威者留在太子站月台,近距離挑釁、指罵乘客,同時又破壞月台設施。不久,十多名示威者再次衝入車廂,用長棍、警棍、雨傘和鎚子等襲擊乘客,其他示威者同時在車門外不斷揮動雨傘和長棍,指嚇辱罵乘客。
數名中年男子一度持鐵棍
群毆期間,一名示威者對準車廂內的乘客發射彈叉,其他示威者則多次用粗言穢語喝罵乘客,另有示威者用滅火器噴向車廂。案情指,及後一名女子目擊情況,試圖用電話拍攝事件。示威者包圍她,強行奪去其電話並拋掉在地上。她又被人推撞月台幕門,在糾纏間眼鏡飛跌在地上,亦有受傷。
至晚上約 11 時,警方接報派員到太子站,在月台扶手電梯近末端位置截停被告。經搜查後,警方在被告背囊內搜出兩樽自製燃燒彈及兩個打火機。被告翌日凌晨被拘捕。呈堂「SocRec」片段可見,與示威者在車廂內爭執的為幾名中年男子,他們當中有人一度持鐵棍,向示威者擲雨傘及推撞記者。案發時只有 13 歲的男童承認非法集結和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控罪指,他於 2019 年 8 月 31 日在旺角彌敦道及奶路臣街交界附近非法集結,以及於 9 月 1 日在太子地鐵站月台管有自製燃燒彈和打火機。
案件編號:DCCC 73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