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法官投訴兩層機制 8.16 生效 4 社會人士加入 主席張舉能:不可削弱司法獨立
近年社會矛盾尖銳,法官的裁決、判詞,經常成為新聞焦點,甚至引發投訴。司法機構今年 5 月預告將改革處理針對法官投訴的機制,成立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除了法官將加入「社會人士」處理投訴。9 人名單今日(2 日)公布,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出任主席,除了 5 名現任法官外,另外 4 名社會人士包括永泰地產有限公司主席鄭維志、資深大律師馮柏棟、前申訴專員劉燕卿以及珠海學院校長李焯芬。
諮詢委員會任期 8 月 16 日起生效,為期兩年,職權範圍包括,監察處理針對法官行為的投訴;識別在法庭常規或程序中,可能導致投訴的地方;以及就投訴機制提出改善建議。
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名單:
主席
張舉能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成員
林文瀚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陳兆愷 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潘兆初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關淑馨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
鄭維志 永泰地產有限公司主席
馮柏棟 資深大律師
劉燕卿 前申訴專員
李焯芬 珠海學院校長
現時針對法官的投訴,都是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或相關法院領導負責處理。在新的兩層架構下,若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投訴,屬嚴重、複雜或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會先由多於一名高院法官組成的專責小組作出調查、之後由「諮詢委員會」審視投訴個案,最終由終院首席法官就每項投訴作最後決定。
至於針對終審法院法官或與法院領導行為直接相關的投訴,不論性質嚴重或輕微,均會按新改革的兩層架構處理。
4 名社會人士曾出任多項公職
獲委任加入諮詢委員會的 4 名社會人士,過往曾出任多項公職,包括劉燕卿曾任申訴專員及消委會總幹事。珠海學院校長李焯芬,同時是共建維港委員會主席、西九文化區管理局董事局成員及國民教育委員會副主席。至於永泰地產主席鄭維志,曾任香港總商會主席。資深大律師馮柏棟,就曾於 2000 年的香港大學民意調查風波,擔任調查委員會的代表大律師。
張舉能:不可削弱司法獨立
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表示,委員會成員包括資深法官和各個界別的社會人士,讚揚他們具備豐富的專業知識和經驗,有助提高處理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投訴機制的透明度和問責性。張舉能又強調,在執行兩層機制處理相關投訴時,司法機構依循的基本原則是「不可削弱司法獨立」,強調任何對司法決定的不滿,只可透過如上訴或覆核等法律程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