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被控搶槍案】辯方:警因曾被裁定證供不可靠申匿名令 警:因持續被滋擾
網民前年 12 月在上水廣場發起「北區和你 shop」,爆發警民衝突,16 歲男學生被指搶槍及企圖開槍,被控暴動及企圖無牌管有槍械等三罪,今(4 日)在區域法院續審。警員 X 在辯方盤問下承認疏忽,導致供詞有出入。辯方又指警員 X 申請匿名令,是因為他曾被裁判官批評,證供與案發片段有關鍵出入,令該案被告最終脫罪。X 表示不清楚,因「唔想加大自己壓力」,作供後沒再理會案件發展,重申申請匿名令因持續被滋擾。
聲稱遭搶槍的警員 X 接受辯方盤問,同意口供是真實紀錄所見所聞,若看到同事使用武力需記下。辯方質疑,X 早前稱同袍周呈琛使用兩次胡椒噴劑,盤問下改稱一次。X 解釋昨日主問是根據口供,但同意呈堂片段只拍到周使用一次胡椒噴劑。辯方詢問 X:「你(意思)話今早記憶比 2019 年清晰?」、「盤問才是正確?」X 同意。
警稱聽不到有人說「阿 sir 唔好箍頸」
辯方稱片段顯示,X 制服被告期間,長槍滑落在手踭,被告反手捉住槍柄,他遭制服時沒有回頭望;X 同意稱「印象中冇」。辯方指被告甫離開「Swarovski」攤位,X 和周上前大力制服他,被告身體亦因此向前彎;X 同意是大力,但不是用盡力,「相信唔係大力到推動到佢。」辯方問 X,其左手是否一直扯住被告衣領,X 稱沒有印象。
辯方又根據片段,指現場有人大叫「阿 sir 唔好箍頸」、「打死人啦」;X 表示聽不到。辯方指,X 案發翌日錄取的口供、以及去年 5 月的口供,均沒有提及在現場檢取雨傘;X 稱「我⋯⋯我有改善空間」,一度引起旁聽席竊笑。辯方追問:「係疏忽?漏咗?」X 表示是疏忽。
警稱持續被滋擾才申請匿名令
另外,控方早前為警員 X 申請匿名令,辯方今日再提及相關事宜。X 稱因 2019 年社會事件,去年曾到法庭作供。辯方指該案件的被告,最終被裁定罪名不成立;X 表示不知道,因「唔想加大自己壓力」,作供後沒有再理會案件發展。
辯方指出,該案的裁判官指片段與警員證供有關鍵出入,不予其證供任何比重,問X:「因為咁樣要求控方申請匿名令?」X 則表示申請匿名令因持續被滋擾。
案發時 16 歲陳姓男學生承認兩項抗拒警員罪,否認暴動、襲警及企圖無牌管有槍械罪,指他於前年 12 月 28 日,在上水廣場外的行人天橋參與暴動及襲擊警員 20614;在廣場二樓大堂抗拒警員 20614 及 24201,以及企圖管有一支霰彈槍。
案件編號:DCCC63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