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力持曾擬開拍《喜劇之王2018》遭周星馳公司控告 案件審結拍攝計劃終止
不時在網上發表親建制言論的導演李力持,在 2018 年曾計劃開拍《喜劇之王2018》的電視劇,當時遭周星馳旗下星輝海外有限公司發出律師信。相關「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現已審結,近日影視公司廣州正凱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發聲明指,電視劇《喜劇之王2018》已經撤銷備案,拍攝計劃已終止。
相關案件由周星馳旗下星輝海外有限公司提出訴訟,控告廣州正凱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及李力持。
廣州正凱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31日在微博作出聲明,指依判決澄清,2018 年曾計劃開拍的《喜劇之王2018》電視劇,並非「星輝海外有限公司」出品,亦不是 1996 年《喜劇之王》的續集、相關作品,與《喜劇之王》無任何關聯。聲明又指,電視劇《喜劇之王2018》已經撤銷備案,拍攝計劃已終止。
2018 年李力持計劃在開拍《喜劇之王2018》的電視劇,但之後收到周星馳旗下星輝海外有限公司的律師信,質疑該片侵犯著作權和構成不正當競爭。
李力持當時在 FB 回應,稱《喜劇之王2018》是全新故事,並無抄襲或延續《喜劇之王》,,「只是創作的靈感像當年我和周星馳一起創造《喜劇之王》電影的靈感一樣,來自於拍攝時劇組發生的真實勵志趣事改編。」他對於收到律師信,感到驚訝和抱歉。
李力持當時在帖文更特意引用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一句「幸福是奮鬥出來的」,指雙方多年間共同合作的《唐伯虎點秋香》、《國產淩淩漆》、《食神》、《破壞之王》等作品,都是「符合國家小成本、大情懷、正能量製作的要求」,講述小人物為夢想努力奮鬥的熱血勵志故事,形容自己是要將「正能量喜劇情懷」延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