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香港電訊前外勤員,被指將警員家屬個人資料上傳至 Telegram 「老豆搵仔」群組,早前被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等4罪,遭區域法院法官姚勳智判囚2年。被告不服判刑,早前向高院申請上訴許可但被拒。法官彭偉昌今 ( 4 日) 頒布書面理由,指被告上訴理據並無合理可爭辯之處,又指涉案群組成員對警方懷有敵意,當中可能有極端分子,利用群組資料危害「起底」警員及其家人,本案沒有發生更嚴重滋擾或人身傷害只屬僥倖。

法官:事主被起底後收文宣郵件 屬本罪行實際傷害

法官於判詞指,申請人於違反誠信下犯案,而本案重點是非法披露個人資料,令受害人受滋擾及憂慮人身安全。再者,本案涉及警員及其家屬個人資料,該群組成員傾向對警方懷有敵意,當中可能有極端分子,會利用群組資料對被起底警員或其家人作不利行為。而事主被起底後,家中收到文宣郵件,正是申請人罪行帶來的實際傷害,沒有發生更嚴重滋擾或人身傷害只是僥倖。法官認為上訴方理據並無合理可爭辯之處,故駁回申請。

法官:不信申請為核實資料犯案

申請人陳景僖( 33 歲)的代表律師早前陳詞指,申請人出於好奇,想核實網上資料是否正確,及想「起底」警員而犯案,且受害者只有一人,即陳姓督察的父親。法官彭偉昌質疑辯方說法是否務實,指他完全不相信申請人是為核實資料而犯案。

陳早前遭裁定三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及一項未經同意披露個人資料共四罪罪名成立,為反修例運動中首宗「起警底」經刑事審訊後被定罪。區域法院法官姚勳智早前判被告入獄 2 年,指案情嚴重,對警員及家屬造成極大困擾,須判以阻嚇性刑罰,以免有其他人仿效。

案件編號:CACC19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