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 中環】事隔一年被控藏打火機等 17歲男生准保釋候訊
網民去年 5 月在各區商場發起「母親節行街」,入夜後演變成警民衝突,逾 200 人被捕。其中一名 17 歲青年在中環天星碼頭落船時,疑遭搜出打火機和易燃液體。事隔逾一年,警方正式落案起訴他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案件今( 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應辯方要求,押後案件至 10 月 11 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17 歲麥姓被告暫毋須答辯。他被控在 2020 年 5 月 10 日,在香港中環 7 號碼頭出口一號天橋,保管 2 枝高度易燃液體及 2 個打火機,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該物品,以損壞財產。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被告以 500 元保釋,並下令他每星期向警方報到一次、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以及居住在報稱地址。
案件編號:ESCC 165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