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帶刀恐嚇撐國安法街站義工 3 青年判入勞教中心 還押時屢違規官斥膽大包天
去年 5 年牛頭角下邨有撐國安法街站,一名女義工與兩名中四男生疑因政見不合起爭執,兩男遂與一名同黨,帶刀折返現場擬嚇唬義工。三人早前承認串謀犯刑事恐嚇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法官陳廣池今(5 日)於區域法院聽取報告時指,三人還押期間屢次違規,嚴重程度是他擔任法官以來從未見過,「一心以為無案底,非積犯,99.9%嚟計,乖乖仔會好後悔、痛定思痛,但報告出嚟,佢仲惡過其他人。」考慮到控辯雙方認罪協商、三人年輕及無案底,最終判三人入勞教中心,兩罪同期執行。
法官判刑時特別向三名被告表示,「街外人叫你撐住,諗一諗,撐咩先?受苦係你,坐監係你,諗一諗咩係正義感。」
法官宣讀判決後,要求三名被告站立,指「要珍惜法庭輕判你哋嘅機會、痛定思痛。」法官指出,當日三人持三把 20 至 30 厘米長菜刀,「好似黑社會帶刀行兇咁滯。」若非三人「好彩」,事件或演變成誤殺甚至謀殺;又指若非控方無堅持控告三人意圖傷人罪,令三人量刑起點為 5 年計,最嚴重可判終身監禁。
3 名被告依次為 16 歲郭嘉駿、17歲魯澤琛及16歲呂良浩,同承認去年5月23日,在牛頭角下邨貴顯樓外行人天橋,一同串謀威脅事主何麗英會使她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她受驚,及攜有攻擊性武器。
法官:一人犯案不是一人當 三人幸有「三個好彩」
法官判刑時指出,「一人犯案不是一人當」,而是被告整個家庭「都要痛苦地承擔。」至於三人「喺一個政治動蕩、暴力橫行嘅 2019 年犯下刑事罪行」,對有關人等以至整個社會,「都係可悲。」
法官又指,三人幸有「三個好彩」,事件才無激化至誤殺或謀殺,能讓法庭從輕法落。第一個好彩為控方沒堅控告較嚴重罪行;二為三人案發當日因事主按動警報器逃走;三為仍有家人支持。
次被告求情指想照顧患癌母 官:你知我知天知地知係咪咁
對於次被告魯澤琛的代表律師求情指,其母患癌,還押期間曾兩次申請擔保照顧母親,都不獲批;又指他深愛媽媽,想出獄後照顧她。法官判刑時表示,「你次次都用要關顧母親申請擔保,撫心自問,你係想揾個理由定係真係想關顧(媽媽),你知我知天知地知係咪咁。」
三人還押屢違規 法官斥:「膽大包天」、「佢真係夠膽喎真係」
法官今早聽取求情時表示,報告提及被告郭嘉駿還押期間約 4 次違規。庭上未有透露細節,辯方律師則解釋,首兩次為被告尚在還押初期,或因未能適應所致,近期兩次均為不遵從職員指示,相對之前有「些微改善」。
法官直言,報告反映被告「守法意識十分薄弱」,又指被告在壁屋還押,「點解我無見過呢個情況,(被告)膽大包天,其他在囚或還押人士都無咁做」,又言「我做咁耐刑事審訊法官,我未見過咁樣背景嘅人,竟然夠膽係監禁期間做呢啲嘢。」
次被告魯澤琛還押則有 8 次違規情況,包括賭博、毆鬥,法官稱嚴重程度「仲緊要過第一被告喎。」辯方指,被告可能對遵守紀律未有透徹了解。法官聞言即說,「直情無,17 歲仔,香港地喎,好少被還押緊仲會咁違規......仲要唔係一、兩件事喎,佢真係夠膽喎真係。」
至於被告呂良浩則錄 3 次違規情況。辯方律師指,呂所犯的事件相對輕微,包括借院友小說閱讀、貪靚用鬚刨剪髮、與院友分享朱古力,不至於打交或不遵守紀律,指被告年紀尚輕,形容如「上堂犯下規」。
官再次警告庭內喧嘩或藐視法庭
法官陳廣池今日在庭上,亦再次警告旁聽人士要保持肅靜,稱「唔好以為望下左、望下右,見同路人就可以大聲喧嘩以為無人理會」,強調此處是刑事法庭,「唔會因為法官不在場就等於變咗一個廣場,任你哋喧嘩」,否則或控藐視法庭。
他之後判刑時特別向三名被告表示,「街外人叫你撐住,諗一諗,撐咩先?受苦係你,坐監係你,諗一諗咩係正義感。」最終在散庭時,旁聽人士高叫打氣情況不再,但幾乎全部人舉手向被告作打氣狀,有家屬在庭外掩面哭泣。
案件編號:DCCC74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