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外長﹕將推澳洲版《馬格尼茨基人權法》 針對惡行包括嚴重侵犯人權
澳洲外長佩恩 (Marise Payne) 周四(5 日)宣布,將推行類似美國《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的制裁法,以便對進行「受國際關注的惡劣行為的作惡者」,實施財政制裁和旅行禁令。佩恩表示,制裁適用的行為或包括增加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嚴重侵犯人權、惡意網絡活動和嚴重貪腐。
佩恩於聲明中表示,澳洲政府將改革當地的自主制裁法例,以對「國際關注惡劣行為的犯罪者」實施財政制裁和旅行禁令,她希望新制裁法能於今年底前實行。
她表示,對於涉及以上行為的個人或實體,無論該行為在哪裡發生,澳洲都將會有能力對他們實行針對性的財政制裁和旅行禁令。有建議認為澳洲政府應設立獨立組織,建議要制裁的國家,佩恩則拒絕,指制裁權力應歸於外長。
The Australian Government will strengthen our autonomous sanctions regime to specify conduct such as WMD proliferation, gross human rights violations, malicious cyber activity & serious corruption.
— Marise Payne (@MarisePayne) August 5, 2021
Statement here:https://t.co/bwpr0LrStW @ScottMorrisonMP @SenatorCash
有評論指出,澳洲現行的制裁法並不靈活,不容政府對新出現的侵犯人權行為作迅速反應。澳洲廣播公司報道指,今年 3 月,美國、英國、加拿大聯同歐盟就新疆問題制裁中國官員,但當時澳洲未能加入有關制裁行動,部份原因是澳洲沒有相類似的法律框架。
中國 6 月通過《反外國制裁法》草案
歐美國家過去多次因新疆人權問題、香港情況,宣布制裁中港官員,中方曾就此作出反制。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 6 月在會上表決通過《反外國制裁法》等草案和決定。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形容,草案將是反制外部干預的「法律武器」,又指香港有必要作出配合,指在法案通過後,可能會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或由香港政府自行修訂、制定相關本地法律。
有本港銀行界對法例感憂慮,擔心若不遵從中國的「反制措施」會違法。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本月 4 日接受部份本港傳媒訪問時指,曾與內地法律部門討論《反外國制裁法》法律觀點。她稱,法例只針對外國「不合理制裁」,如無人違反國際法,《反制裁法》就不需動用。至於中央是否如外界預計將《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鄭若驊卻稱言之尚早,各界目前毋須過分憂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