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 3 月凌晨,何文田愛民廣場牆壁遭人塗鴉「黑警死全家」等字句,警員在附近停車場截獲兩人,當中 26 歲青年被指為友人把風,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今(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鄭念慈指,被告並非始作俑者,同案被告罪責比他嚴重,加上他已還押一段時間,已反省及得到教訓,終採納報告建議。

辯方求情指被告合作有禮、已得到深刻教訓,後悔沒有阻止首被告的非法行為,本案亦影響他將來任職園境建築師,希望法庭採納報告建議的中度時數社會服務令。辯方又指,被告父母、女友及僱主對被告有良好評價,僱主願意遷就被告上班時間,讓他履行社會服務令。辯方重申被告承諾奉公守法,重犯機會低。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與他人共同犯案,但並非始作俑者,同案被告罪責比他更嚴重。法庭考慮被告初犯、認罪有悔意,從求情信看到他已反省及願意賠償,以及還押一段時間,已獲深刻教訓,終採納報告建議,判處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

同案被告認塗鴉判 240 小時社服令

被告梁軒(26 歲)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指他於 2020 年 3 月 2 日在何文田愛民廣場刑毀屬於領展的牆壁。案情指,案發當日凌晨近 1 時,警員在何文田愛民廣場巡邏期間,發現一幅牆壁上,被人用啡色噴漆噴上「黑警死全家」、「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字眼。警員其後在附近的愛民停車場截獲兩名被告,首被告麥兆基被搜出噴漆及承認塗鴉;次被告梁軒則承認把風。

同案被告麥兆基(23 歲,前愛民選區區議員麥瑞淇助理),早前承認刑事毀壞罪,被判 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KCCC20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