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警方上周拘捕 41 歲物業管理經理,指他上月在上水一間幼稚園及高等法院,張貼一張針對「唐英傑案」法官的海報,意圖引起他人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被控兩項展示煽動刊物罪,今(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至 10 月 11 日再訊,以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驗閉路電視片段、電話及電子儀器。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被告保釋,他須還押看管,並放棄 8 日覆核權利。旁聽人士大叫「撐住」,被告聞言揮手示意。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審理,控方由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代表,辯方則由律師張奕勤代表。控方反對被告保釋。蘇惠德聽畢雙方陳詞,認為被告會在保釋期間犯事、不依期歸押風險,拒絕被告保釋。

被告蔣頌生(41 歲,物業管理經理),被控兩項展示煽動刊物罪,指他於 2021 年 7 月 28 日及 29 日,分別在上水天平邨東華三院徐展堂幼稚園及高等法院大樓,展示煽動刊物即一張「有關高等法院刑事案件 2020 年第 280 號案件的海報」。據悉,該海報印有三位指定法官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相片,並寫有「遺臭萬年」等字眼。

被告被指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煽動刊物。

控罪所指的「高等法院刑事案件 2020 年第 280 號案件」,為首宗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被三位國安法指定法官,即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罪成,判監禁 9 年、停牌 10 年。

案件編號:WKCC312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