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12 月 9 日,休班警潘藝志出庭應訊

警方去年 5 月突擊搜查屯門恒威工業大廈一個 Party Room 單位,搗破一個非法賭場,52 歲警員被控一項協助管理賭場罪,裁判官李志豪今(11 日)裁定表證成立。控方指被告有份佈置、警察入屋時幫忙收拾牌九。被告不自辯,代表律師則指呈堂影片顯示,一班人吃飯後玩牌九,被告負責鋪墊,但行為不足以構成協助管理賭場,他僅參與賭局,充其量是賭客。案件暫定下月 23 日裁決。

案件今日續審,辯方早前反對首被告陳偉麒的會面記錄呈堂,指警員沒有宣佈拘捕及警誡。辯方又指有警員在現場拉扯陳,說:「你係咪陳偉麒?我知你係邊個啦,你哋頭先喺度做乜?」、「你喺屯門搵食,你都唔想咁麻煩」、「好小事啫」。陳要求找律師時,警員回應「返差館先啦」;裁判官李志豪最終決定剔除陳的會面記錄。

辯方指警方調查馬虎

裁判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兩名被告不自辯。辯方大律師蘇啟昌結案陳詞指,調查案件的警員在最初口供,從未提及在沙發罅隙的牌九,今年 6 月卻「個個(警員)突然醒起」相關牌九,反映警方處理不專業、調查兒嬉及馬虎。

辯方續指,影片反映一班人吃飯後玩牌九,次被告即休班警潘藝志只是負責鋪墊,行為不足以構成協助管理賭場。他解釋,「協助管理」必須對賭場運作清楚,惟潘只是參與賭博,充其量是賭客,角色與當日另一名沒被檢控的休班警一樣。

被告被指收拾牌九 辯方:其他人都有收拾

裁判官追問控方有關針對潘的指控,控方指他有份佈置及參與賭局、警察入屋時幫忙收拾牌九,以及給賭客錢。辯方回應,片段顯示另一名休班警都有參與賭局及給錢,「點解嗰個警員冇告,點解我當事人要被告?」裁判官認為這部分陳詞與本案無關,辯方補充現場其他人亦有收拾牌九,認為控方說法不成立。案件暫定 9 月 23 日裁決。

被告依次為陳偉麒(47 歲,商人)及潘藝志(52 歲,警員)。陳偉麒被控一項營辦賭場罪,指他於 2020 年 5 月 4 日,在屯門建泰街恒威工業大廈 15 樓 2 室營辦賭場;潘藝志被控一項協助管理賭場罪,指他在同日同地直接協助管理賭場。

案件編號:TMCC156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