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鬥大師 可能隨時丟命的奧運射擊項目
【文:Gunslinger 不曾遠去的硝煙】
那隊曾經被視為魚腩部隊,但仍然極勇敢地挑戰各項賽事的聖馬力諾國家隊,終於突破了和局,在 #東京奧運 的飛靶射擊場上取得了第一面獎牌,雖然只是銅牌,但仍讓 #聖馬力諾之心 隨國旗飄揚賽場上。
射擊項目,可說是奧運中最具軍事色彩的項目,早於 1896 年第一屆奧運會,便已出現射擊項目。現在的射擊項目主要分氣手槍、氣步槍、飛靶等三大項,可原來在 1908 年,還有一種獨特的射擊項目,是射擊決鬥項目。在 1908 年的倫敦奧運時,戴上劍擊式頭盔面罩護甲與護手的選手們,便曾經在賽場上重演 19 世紀的手槍決鬥,鬥快拔槍射向對方。在試驗賽時,本來是鬥快射擊人體模型,但運動提倡者 Paul Devillers 為了增加比賽體驗,改成了選手間對射。當然,奧運比賽當然不會用實彈使對方造成生命危險,而是改用經特殊改造的手槍及蠟造子彈,只靠底火火藥擊出而無更多的火藥,降低子彈初速使選手面臨生命危險,只是有選手仍是被子彈擦損手指,因此被國際奧委會認為危險性太高,下屆奧運便取消了這個項目。
歷經多年,本來只有男性參與的奧運射擊比賽自 1972 年變成男女皆可參與,到了 1984 年則分開男女子各有賽事,射擊的項目也推陳出新,有所增減。過去曾經出現過的飛鴿(真的鴿子)及跑鹿(會移動的鹿型靶紙)射擊比賽因對動物保護意識而取消,改為了飛靶、移動靶及消失靶(即會隨機出現消失的靶)射擊比賽,但移動靶及消失靶後來也因項目精簡而取消。曾經盛行一時的軍用實彈步槍與手槍射擊比賽,也被氣步槍與氣手槍射擊比賽取代,自 1988 年奧運後部分實彈射靶項目被氣槍取代。氣步槍與氣手槍雖然與平日不少人接觸到的 airsoft 用 GBB 氣槍一樣,用壓縮氣體來把子彈發射出去,但平日大家可合法接觸到的 airsoft 用氣槍往往把動能限制在 2J 以內,用的是膠 BB 彈。奧運競賽用槍則並無動能限制,過往的彈簧活塞式(即俗稱的手拉雞)設計被改成單次泵壓或外置氣瓶的預壓式設計,用壓縮空氣來發射子彈,以減少後座力追求射擊時的穩定性。使用的子彈,則為鋼製直徑 4.5 毫米的空竹彈(一種前後寬中間蜂腰復收窄的中空彈),子彈初速可媲美實彈,射出的彈孔也呈完美的圓型,方便計分。在包括奧運在內各國際射擊運動聯合會 (ISSF) 的賽事中,氣步槍總長度不得超過 850mm,重量不得超過 5.5kg,而氣手槍則是重量不得超過 1.5kg,整枝槍要能夠放進 42x20x5cm 的盒子,且板機拉力需達競賽用實彈手槍的一半,即至少 500 gram 力。步槍三姿及 25 米手槍則仍舊使用實彈,同樣使用 .22LR 口徑子彈,只是兩者皆使用競賽專用槍,步槍限重 8kg,樣式類似氣步槍一般而非平常使用的款式;競賽手槍則限重 1400g,板機拉力下限 1000 gram,裝彈數至少 5 發,樣式與平常的手槍有點類似,不少款式由意大利伯奈利 Benelli 及德國哈默利 Hämmerli 製作,另外著名槍械製造廠華爾特 Walther 也專為速射手槍競賽設計出 Walther SSP 以更輕的拉力方便速射選手進行比賽。飛靶用槍則是使用槍管長度在 30-32 英寸的專用雙管霰彈槍,發射鉛製直徑不超過 2.6 毫米的 6 號鳥彈,彈丸總重量被限制在 24 克以內。
今屆的奧運競賽項目男女子各只有 6 項,另外男女混合團體賽只有 3 項。在男女子及混團體項目皆有出現的,是 10 米氣步槍、10 米氣手槍、不定向飛靶這 3 大項目,另外男女子皆有 50 米步槍三姿及定向飛靶,男子有 25 米快射手槍項目,而女子則是 25 米手槍項目。無論男女,10 米氣步槍比賽採用站姿於 75 分鐘內射擊 60 發子彈,靶紙的有效範圍直徑只有 45mm,當中 10 環直徑只有 0.5mm,而 10 米氣手槍也是站姿射擊,同樣是 75 分鐘內射擊 60 發,不過規定需單手持槍,靶紙比氣步槍靶大,有效範圍直徑達 17cm,當中 10 環直徑有 11.5mm。50 米步槍三姿則是在 1 小時 45 分內分別以站姿、跪姿、臥姿,各擊發 40 發子彈到 50 米外的靶,靶紙有效範圍直徑為 154.4mm,當中 10 環直徑為 10.4mm,比 10 米手槍靶略小。至於 25 米手槍,則要單手把 60 發子彈分 2 個階段擊發,頭 30 發子彈先是每 5 發要在 5 分鐘內完成,後 30 發則要每 3 秒一發,靶紙有效範圍直徑 500mm,10 環直徑為 25m,25 米速射手槍的規則及靶紙也類似,只是改為以首發 8 秒內、次發 6 秒內、第三發 4 秒內擊發的次序,完成擊出 60 發子彈。飛靶方面,由於雙不定向賽的取消,故只分定向及不定向飛靶,個人賽皆是有 125 發霰彈,每次用 25 發射擊空中的 10 個目標,團體賽則是共 150 發霰彈,不定向賽的目標皆從約 15 米外的靶機按不同角度的路線飛出,而定向賽的目標則從一高一低的靶機按指定路線射出,兩個飛靶有機會相交,每當選手呼叫射靶後,會隨機時間射出飛靶,選手需按不同次序擊中飛靶。飛靶三大項中的由多個靶機隨機射出飛靶的競技飛靶比賽,則未被現今的奧運會採納。
目前,所有奧運射擊比賽皆以射靶為主,未再有如 1908 年的對決出現,亦沒有如 IPSC 或比 IDPA(一種比 IPSC 更強調實戰及自衛元素的手槍射擊模式)射擊比賽般的戰術元素。有些人嘗試模擬昔日的牛仔元素,進行混合 19 世紀手槍、步槍、霰彈槍的多槍混合射擊賽,亦有些人曾構想以現今的鐳射槍技術,使決鬥式射擊變得有如劍擊比賽般安全,亦有些人想過融合 IPSC 元素,使 airsoft 競技變得更具公平競賽性質。不過,現代奧運一直朝去暴力化方向發展,避免使人聯想到實際戰爭,要把對戰式射擊重新引入奧運,可說相當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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