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涉姦女家人被控教唆改口供 辯方稱 X 對父親家人有偏見 曾指「呢個姓無個好人」
13 歲女童報警稱遭親生父親性侵後,於庭上更改口供,親父最終脫罪。警方經調查後,拘捕女童5名親友,包括其父母、祖父母及叔父,控以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罪,辯方今(11 日)繼續結案陳詞。X 祖父的代表律師質疑 X 作供另有目的,包括向警方及社工表示要與家人斷絕關係及離開香港等。辯方又質疑 X 對父親的家人包括祖父有偏見,曾提及「呢個姓無個好人」,有可能將與祖父無關的指控都「入埋佢數」。
代表 X 祖父的大律師今陳詞指,根據 X 於「願望清單」寫下的願望及憂慮等,顯示她當時有目的、有要求,並向警方及社工表示,要與家人斷絕關係、離開香港。辯方強調 X 當時是一個 15 歲的中學生,向她認為有能力的專業人士提及自己的要求,而負責案件的女督察並無明確拒絕她,更稱「會盡量幫你」,這有可能給予 X 假希望,令她於此前設下錄取口供。
辯方指 X 提及「呢個姓無個好人」
辯方續指,X 於盤問下承認她不喜歡父親的家人,並提及「呢個姓無個好人」,故她作供時可能帶有偏見。至於 X 提及祖父曾給X母親數千元家用、給予 X 及胞弟金錢等,辯方指長輩幫助家人、寵溺孫兒,屬正常不過的行為,而 X 亦曾於庭上表示祖父給她金錢與案件無關。辯方指,X 其後亦承認,向 X 提及「你爸爸係呢個屋企嘅支撐點」等內容的家人,並不包括祖父,故辯方認為 X 有可能將與祖父無關的指控「入埋佢數」。辯方完成結案陳詞,案件明天繼續。
5名被告分別為事主X的父親(44歲)、母親(42歲)、祖母(67歲)、叔父(39歲)及祖父(65歲)。當中 X 父親、祖父母及叔父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他們於 2018 年 10 月 8 日至 2019 年 1 月 23 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令 X 在高等法院一宗刑事案件審訊中,更改原擬作出的證供。X 父母另同被控 1 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指他們於 2018 年 10 月 20 日,作出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作為,即致使母親及 X 離開香港,意圖使她們不以控方證人身分在高等法院一刑事審訊中作供。
案件編號:HCCC12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