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在紀律部隊宿舍外非法集結等兩罪 27 歲後台工作者判囚 5 個月
前年 8 月,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外有人示威,當晚 3 人被捕,其中 27 歲後台工作者被搜出兩支鐳射筆,他早前承認參與非法集結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主任裁判官錢禮今(11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指案發時社會正經歷不尋常狀況,考慮被告認罪等,終判囚 5 個月。退庭時,有旁聽人士高叫「撐住呀」向被告打氣。
裁判官指,案發前網上有人召集群眾到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外集結。案發當晚,即前年 8 月 9 日的 8 時 15 分左右,宿舍外有近百人聚集,但有關集會沒有獲發警方的不反對通知書,警方其後宣布有關人士或涉非法集結。至凌晨時分,警方拘捕被告,在他身上搜出兩支鐳射筆,被告當時保持緘默。
辯方求情時指,沒有證據顯示被告當日有使用鐳射筆,亦無證據顯示他作出挑釁性行為。但裁判官指出,案發時社會正經歷不尋常狀況,有人堵路、襲警,包括向警方照射鐳射筆,甚至升級至投擲汽油彈,破壞公眾秩序。裁判官將兩罪的量刑起點各定為 6 個月,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再考慮刑期整體性,兩罪部分刑期同期執行,最終共囚 5 個月。
被告鍾濠全(27歲,後台工作者),被指於 2019 年 8 月 9 日,在黃大仙東頭村道及沙田坳道交界,與陳銘浚、禢蔚彥及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管有 2 鐳射筆。同案兩名被告梁文傑(21歲、學生)及洪英展(22歲、學生)早前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 10 月 13 日開審。
案件編號:KTCC68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