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中環】兩男被控違限聚令 IFC 上庭才交片予辯方 官斥「唔明點解要睇你哋交收」
去年 5 月 8 日,有網民在中環 IFC (國際金融中心商場)發起「和你 LUNCH」快閃遊行,期間有人在商場中庭大合唱,被警方驅散,其中兩男被控違反限聚令,案件今(11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 IFC 代表在庭上交閉路電視片段予辯方,裁判官林希維即問為何商場一方早前沒理會辯方傳票,要到今日法庭傳召上庭才交片。代表稱不清楚,官即斥「同公司講,咁樣做法非常之唔理想」,又批 IFC 做法浪費法庭資源及辯方時間,「唔明點解今日要喺法庭睇你哋交收!」案件押後至 11 月 10 日再提訊。
IFC 營運經理王偉俊(音),今於庭上交出 19 隻光碟予辯方,內有 11 個地點的閉路電視片段。裁判官質疑,辯方早前已向 IFC 發出傳票取有關光碟但不獲理會,「有咩原因之前唔可以交條片畀辯方,要今日處理?」經理稱不清楚,只知公司今日委託他出庭交片,「唔知公司之前點處理。」裁判官即批,「咁樣做法非常之唔理想,咁樣基本上浪費法庭資源同辯方時間、律師費」,又指就算辯方無傳票,也不如警察般有搜查令,公司也要考慮給辯方所索資料,「如果有法律意見叫佢咁做(不交片段),我想知點解,唔能夠接受咁樣。」
裁判官續指,由於今日純粹是處理交收片段,故控方不必在場,「我都唔明點解今日要喺法庭睇你哋交收」,直言「唔希望下次再有呢個情況」,叮囑經理要將訊息帶回公司。
兩名被告分別為紀竣曦及張晉僖,各被指於 2020 年 5 月 8 日,於不同時間在 IFC 的 P1 層,無合理辯解下參與受禁羣組聚集。
案件編號:案件編號:ESFS 500011/2020 & ESFS 50001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