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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廣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網站公佈,因應今年 5  月至 6 月在廣州市發生境外輸入關聯本土疫情,波及佛山等市,決定對 20 名黨政領導幹部問責,處分方式包括「誡勉」、「黨內警告」、「政務記過」、「免職」及「降級」等。

公佈稱,在疫情發生和處置過程中,暴露出廣州市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存在薄弱環節,一些黨員領導幹部存在履職不力、失職失責的問題。經廣東省紀委監委、廣州市紀委監委疫情防控問責聯合調查組調查,對 20  名領導幹部嚴肅問責。

其中廣州市委常委兼常務副市長陳志英被「誡勉」處理,廣州市政府黨組成員兼副市長黎明被「黨內警告」及「政務記過處分」,其餘 18 人,有 4 人被免職處理,6 人遭降級。20 名被問責人員當中,有 12 人來自廣州荔灣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