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 11 月 2 日,中環舉行「美國人權法案集氣大會」等集會演變成衝突被警方腰斬,警方同日拘捕過百人,當中兩人事隔 1 年多各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一名 27 歲郭姓保險從業員早前認罪,另一 20 歲馬姓紋身學徒今認罪。裁判官鄧少雄今(13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就郭罪以 16 星期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認罪及背景良好後刑期共減半至判囚 8 周;就馬認罪,押後至 9 月 3 日判刑以索取報告,期間馬須還押。

兩名被告依次為馬斯諾(20 歲,紋身學徒)及郭映聰(27歲,保險從業員),二人各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指他們在中環龍和道近愛丁堡廣場與其他不知明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控方:警 5 點腰斬集會 辯方:警設緩衝期 5 時半死線

甫開庭,裁判官要求控方就法庭上次查詢的兩個問題回應。控方回應指,會將被告郭映聰被捕時間由當日下午 5 時 20 分左右被捕,修正至約下午 5 時 38 分,即被告參與非法集結時間,由約廿分鐘增至約 40 分鐘左右,並確認控方沒有證據證明被告被捕前有縱火情況。

2019 年 11 月 2日 中環龍和道近愛丁堡廣場

辯方指就控方的回答有資料補充,指當日警方在下午 5 時向集會召集人表示要腰斬集會,但集會召集人約 10 分鐘後才向群眾宣布,並宣布集會人士要 5 點半前離開,即警方有空間容許集會人士離開。而被告約在有關「死線」離開現場,因此質疑被告是否參與非法集結達 40 分鐘之久。控方稱確認有上述緩衝期,但稱警方在場有發出 4 次警告。辯方另亦提到,呈堂片段見不到被告實際有何行動,只見他被捕。

被告本為精算師    求情指無法出席祖父葬禮教訓大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已深感後悔,更稱明白到「唔止佢一個坐監,即係佢一個人坐,都係成家人同佢一齊坐,要四處奔波」,而對其最大教訓,是他祖父近日離世,被判監後連其葬禮都未能參與。

裁判官判刑時,將本案與周庭的非法集結案相比,指本案不論時間或範圍都遠低於周案,現場雖有人群聚集但不算太過多人,最終以判囚 4 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之一,考慮被告為前精算師,背景報告及僱主評價良好,再減刑兩周,即共減半至判囚 8 星期。

判刑後,旁聽席有女士以紙巾拭淚。

另一被告認罪還押候判

另一被告馬斯諾今認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 9 月 3 日判刑以索取勞教中心、更生中心、教導所及青少年罪犯中心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案情指,4 名警員當日下午 5 時 38 分到達龍和道西,見 15 至 20 名示威者將膠圍欄搬出馬路堵路,其中兩警落車追截及拘捕示威者包括被告,被告被搜出有防毒面罩及行山杖等物品。

裁判官今聽取求情。辯方指,被告與母親相依為命,中五畢業後工作一直不穩定,至去年認識其「伯樂」,即一名紋身師傅,認定紋身為未來發展方向。而該紋身師有為被告寫求情信,並承諾在被告獲釋後,會讓他繼續學師及聘請他。
 

案件編號:ESCC034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