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 元朗暴動案】再多一人遭起訴 程偉明涉指示白衣人上月台 以藤條施襲
前年 7 月 21 日,元朗大批白衣人襲擊途人,事隔逾 2 年,再有一名被通緝「白衣人」被起訴。案件今日(14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提堂,63 歲男子程偉明被控一項暴動罪及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控方案情指,被告當日身穿老虎圖案白衣及戴有龍圖案皮帶,進入元朗西鐵站付費區內,以手勢指示其他白衣人上月台。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下周四 (19 日)以供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及作認人手續,獲裁判官覃有方批准。辯方不申請擔保,繼續被警方扣留調查。
控方案情指,2019 年 7 月 21 日晚上約 10 時 48 分,有一組不少於 50 人、多身穿白衣者手持木棍、藤條等在元朗西鐵站付費區外聚集,同時有另一班身穿黑衣人士在付費區內。兩組人士起爭執,後演變成暴動。白衣人先攻擊黑衣人士,包括用木棍藤條及投擲物品;黑衣人則擲水樽及以消防喉管射水回應。
其後白衣人衝入付費區,於月台及車廂內施襲,列車在晚上 11 時 45 分開出。控方續指,被告當日身穿上有老虎圖案的白色 T-shirt,穿黑色長褲,佩戴有龍圖案的皮帶扣,當時無戴口罩。根據片段,被告在當晚 8 時左右出現在元朗鳳攸北街,至晚上 10 時 59 分,有白衣人於付費區內用拳頭施襲,用拳頭拎起木條狀物品向男子施襲。兩分鐘後,白衣人再攻擊付費區外一男子,被告亦以藤條狀物品襲擊該男子。
50 人遭白衣人襲擊受傷
至晚上 11 時 06 分,被告以手勢叫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並叫其他人上月台位置。一分鐘後,被告離開付費區,與白衣人在大堂聚集。被告最終於晚上 11 時 14 分離開地鐵站,當時仍手持藤條狀物品。而閉路電視片段可見,當晚約 50 人遭白衣人施襲,受傷人士有不同程度傷勢。
控方表示,警方透過片段找到被告人身份,他於去年 6 月 26 日離港,前日(12 日)經深圳灣回港被捕,警方檢取其手機及當時身穿的皮帶作證。控方申請被告暫毋須答辯,並押後三日至 8 月 19 日供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認人手續。辯方不作擔保申請,被告繼續被警方扣留調查。裁判官宣布將案件押後至 8 月 19 日到粉嶺裁判法院再提堂。
被告程偉明(63 歲,無業),被控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兩罪。他被指在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元朗港鐵站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又涉嫌同日同地,連同其他人,意圖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們。
7.21 元朗站襲擊事件中,警方至今拘捕 64 人,包括 49 名「白衣人」及 15 名「非白衣人」。警方最終落案起訴 15 人,包括 8 名白衣人,其中 7 人早前在區域法院被判暴動等罪罪成。
案件編號:STCC246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