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說,有次吸食大麻後,他望著天空皎潔的圓形月亮,居然見到一匹飛馬;另一個朋友說,他覺得全身感官都倍增放大,毛孔也像會隨著音樂擴張收縮,很有起伏。大麻使人神暈顛倒,甚至愛它愛到不能自拔。到底它為甚麼會被刑事化,之後又合法化?

Netflix紀錄片《大麻草更綠》(Grass is Greener),探討大麻在20世紀美國歷史,如何被白人政治家當成手段,以致有色人種蒙受不應蒙受的污名;同時漠視那些支持大麻、認為它對人體不會構成嚴重影響的專家醫學報告,只一味宣傳大麻是「危險」、「致命」。

黑人的冤獄噩夢 大麻成種族污名

20世紀初,美國進行大麻刑事化,但法律禁止的事,必然不正確嗎?法律就是至高無上,不可挑戰嗎?《大麻草更綠》卻批評有關刑事條文,其實只是種族歧視、打壓有色人種的手段。電影指,大部分非裔及拉丁裔吸食大麻的習慣,是世代相傳的文化,因此,白人政治家藉著大麻刑事化,進行污名化運動。

1929年上任美國禁毒專員的Harry Anslinger,亦透過傳媒宣揚大麻與暴力有關。在用詞上,他同樣以種族歧視為目標,把以往廣泛使用的稱呼cannabis (拉丁文的學名統稱) 換成 marijuana (西班牙語,’j’讀音’h’),藉此加強白人對大麻與有色人種的連結印象。結果,因大麻入獄的拉丁及非裔市民佔整體高達近八成。紀錄片中,不少非裔更訴苦:同一條藏毒罪名,黑人要坐十幾年監獄,但白人只需接受醫學治療等,顯然是嚴重不公的政治審判。

Harry Anslinger還錯誤指責不少殺人犯是吸食大麻,受其干預精神後行兇,以挑動白人社會對有色人種吸食大麻的恐懼。例如Victor Licata弒父母的案件原本怪罪於大麻之上,但多年後,它與其他很多類似個案一樣,得到醫學平反。

有何不可? 嚮往自由的音樂靈魂

紀錄片播放著名爵士樂家Louis Armstrong生前的錄影片段,他指難以理解為何大麻這麼美妙的東西居然是非法,他又指,自己並非爭取槍械武器合法化,而是大麻合法化,反問有何不何?Louis Armstrong期盼活在一個大麻合法化的美國,當他想吸食就吸食,隨時隨地;而不是活在恐懼,時常為著有機會因此入獄而擔驚受怕。

紀錄片另一個清新的觀點,是把大麻與音樂發展連結起來。爵士樂、嬉皮士、雷鬼樂、節拍音樂 (beat music) 等代表歌手也有出現,甚至把大麻合法化與表達自由連結成命運共同體。對許多音樂創作人而言,大麻為他們帶來泉湧的靈感,也讓他們以另一種方式體驗生活,在感官及精神上帶來刺激。既然吃大麻不是傷天害理,為何禁止?

美中不足的地方,是電影沒有把大麻與煙酒對人體的影響作比較。到底何者較有害?或者它們的負作用,例如引致暈眩和精神錯亂,是否一樣?如果能夠在醫學基礎上立論,整套紀錄片會有更強說服力。

更綠大麻草 在香港落地生根?

最近高調主張大麻合法化的東涌區議員王進洋,揚言「大麻不是毒品」,又聲稱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及區議會選舉期間「壓力大撚到一日一支king size」,隨即遭禁毒處和文匯東方狙擊。香港要把娛樂用大麻合法化,路途似乎遙遙無期。

不過,就像當年的美國,香港不少獨立音樂人也曾以大麻為創作題材,並認為它是逃避現實的仙藥。MAD MEN的《420》說討厭朝九晚五的苦悶生活,嘗一口大麻之後「唔好理啲記憶點解全部無曬 你會發覺歸零 原來係另一個境界」;Novel Fergus的《至尊寶》則怨恨世間的愛情,使人深愛又痛苦,唯有「so rolling all in this joint」。

很受歡迎的My Little Airport,也有一首歌叫《今天沒大麻在身》,以大量排比式的否定句:「我的煩惱不是愛人對我不夠真......不是朋友逐一結婚.....我的煩惱不是每日起身就眼瞓.....不是沒學好法文.....」襯托起主旨:我的煩惱,是今天沒大麻在身。其實是很有詩意地埋怨生活的各種大小煩惱使人困擾,像拍不死掉的蒼繩,那麼煩人;但是如果有了大麻,這些都不是煩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