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中午宣布解散後,新華社、中聯辦指民陣是非法組織。警方發稿指,現正積極跟進民陣違反《社團條例》內的罪行。新華社報道以「反中亂港」和「一直是非法組織形容民陣」、中聯辧發言人指民陣打自動解散的「悲情牌」,「其滿紙謊言的解散聲明」,能看出其賊心不死的本性和逢中必反的本質。

警方指,今年 4 月曾根據《社團條例》第 15 條,要求該組織提交其成員、活動及資金等資料,惟該組織未有依時向社團事務主任提交所需資料,現正跟進民陣違反《社團條例》內的罪行。 

警方又指民陣自 2002 年成立以來,一直未有向公司註冊處註冊為公司,亦非向警察牌照課註冊的合法社團,因此,該組織是一個不合法地運作的組織。警方重申,「一個組織及成員犯下的罪行,其刑責不會因解散組織或成員的辭職而被抹走」,指會繼續全力追究任何組織及人士,有否違反《香港國安法》及其他香港法例。

民陣今日中午發聲明,指於 8 月 13 日召開周年大會,出席成員團體一致議決由即日起解散。民陣約 160 萬元的資產,會指示民陣資產託管團體捐給合適的團體。(另見報道

新華社下午報道民陣解散的消息,在報道中以「反中亂港組織」形容民陣,報道指,「自2002年民陣自我宣告成立以來,並沒有依法註冊為公司或合法社團,一直是非法組織」,批評民陣幾乎集攏了所有香港反對派團體,打著和理非爭取民主旗號,興風作浪,肆意亂港。

中聯辧發言人指,迫於強大法律和社會輿論壓力,民陣宣布解散。發言人指,這個以「反中亂港」為己任的非法組織,多年來肆意挑戰法治底線,任意戕害社會共同利益,引起香港社會各界強烈義憤,其跨台是人心所盼、咎由自取。中聯辦發言人指,堅決支持特區政府依法辦事,對其違法行為追究到底。

發言人又指,民陣跨台是必然的,其成立至今從未依照香港法例進行註冊,無法交代收入來源、開支情況和銀行賬戶,是十足的非法組織。發言人指,回歸以來,香港發生的非法集會、暴力對抗,都與民陣的煽動、策劃、組織直接相關,指民陣打自動解散的「悲情牌」,「其滿紙謊言的解散聲明」,能看出其賊心不死的本性和逢中必反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