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區域法院

79 歲老翁不滿 31 歲兒子霸佔洗手間食煙飲酒,以菜刀斬傷兒子,令兒子頸及頭部多處裂傷,留醫 27 天。老翁早前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今日(16日)在區域法院判刑。辯方透露,被告懷疑患上前列腺癌,兒子不肯讓出廁所,使被告需忍受不適,在廁所外站立 15 分鐘,期間被告的兒子更用粗口責罵被告。法官最終判囚老翁 16 個月。

辯方今進一步求情時指,被告約於 10 年前做過前列腺手術,現懷疑患上前列腺癌。案發當日被告晨運和吃完早茶後,回到家中想上廁所,但被告的兒子(即事主)霸佔廁所,在廁所內吸煙和飲酒,不肯讓出廁所。被告忍受不適,在廁所外站立 15 分鐘,期間被告的兒子更用粗口責罵被告,被告一時忍受不了才衝動犯案。

辯方指,被告自 18 歲來港,多年來獨自工作養活家人。事後被告十分後悔,也為傷害了兒子而感懊悔。辯方透露,被告因為本案不得接觸兒子,但他在還柙期間,家人探望他的時候,會問及兒子的情況,盡可能去關心兒子。被告的太太、女兒和女婿都表示會支持被告,被告的女兒則透露事主已經原諒了被告。

辯方:被告因本案輕了 15 磅

辯方續指,被告坦白認罪,並有意重獲自由後回鄉下居住,因此重犯機會低。辯方又指,被告因本案輕了約 15 磅,還柙期間更一度暈倒送院,希望法庭輕判。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張志偉判刑時指,從被告的背景被告得知,被告的太太和女兒對被告的評價均是正面。根據感化官的評價,被告的家庭關係一直以來都是令人滿意的。法官指,考慮到被告的身體狀況和年齡,接納辯方的解釋,認為本案是單一事件,被告一時衝動犯案。惟被告用菜刀襲擊兒子,而且攻擊兒子的頭部和頸部這些致命地方,令事主頭髗骨折、手臂、肩膀裂傷等,留院 27 日,傷勢屬嚴重。

法官以 2 年 6 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後判囚 20 個月。鑑於被告的年齡、健康和背景等,法官酌情扣減 4 個月刑期,最終判囚 16 個月。被告王伯松(79歲,報稱退休人士),早前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指,他於 2020 年10 月 2 日,在鯉魚門邨住所內,惡意傷害男子王華利。

案件編號:DCCC 13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