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民政署女高級主任 涉嫌扮睇中醫實為參加興趣班
民政事務總署一名女性署理高級行政主任涉嫌誤導署方,於 2018 年至 2020 年間,有 6 日的下午申請病假,報稱求診,但其實是前往參加興趣班,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控告她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三(18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稱,今日(16 日)落案起訴民政事務總署一名署理高級行政主任,控告她涉嫌使用「離開工作崗位」申請表誤導民政署,聲稱曾於 6 個下午在辦公時間到訪一間中醫診所接受診症及治療,而事實上卻參加了興趣班。
被告獲准保釋 周三上庭
被告傅申,41 歲,案發時是為署理高級行政主任,派駐到民政署轄下的黃大仙民政事務處,負責為黃大仙區議會提供秘書支援。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公務員可於辦公時間離開工作崗位,前往診所接受認可的治療、檢驗或診症服務。民政署的公務員如根據有關規例,申請於辦公時間離開工作崗位,應先取得其上司批准,及在返回工作崗位後填妥申請表。
控罪指被告涉嫌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 6 份載有虛假或錯誤陳述的「離開工作崗位」申請表,指她曾於 2018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0 年 6 月 17 日期間,於 6 個日子的下午到一間中醫診所接受診症及治療。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曾在上述日子的其中 5 天,於黃昏到訪該中醫診所,餘下一日則沒有到過該處,被告被指在涉事的 6 天下午參加了興趣班。
傅申被控 6 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她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三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