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7.28 上環

前年 7 月 28 日,上環爆發激烈警民衝突,44 人被控暴動罪,分成三案處理。最後一案的 15 名被告受審,辯方今(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結案陳詞。法官練錦鴻表示,終審法院將於 10 月處理「共同犯罪原則」的上訴,另一宗涉及 24 人的 7.28 暴動案件因此押至 11 月裁決,故本案亦有相似安排,最終將本案押至 12 月 30 日裁決,各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終審法院今年 5 月,批准盧建民就 2016 年暴動罪案的上訴申請,有關共同犯罪原則爭議點包括,若被告沒有任何暴動作為,但身在場作出可能鼓勵性現象,是否納入刑事責任及犯罪意圖等。該上訴將在今年 10 月 5 日在終審法院開審。

另外,「赴湯杜火」案的湯偉雄早前亦就共同犯罪原則上訴,獲批上訴至終審法院。湯偉雄提出「合謀犯罪」這一法律原則,是否適用於《公安條例》第 18 條及第 19 條所涉及的非法集結及暴動罪等法律爭議。

7 月 24 日,被控參與暴動的「赴湯杜火」夫婦湯偉雄和杜依蘭獲裁定罪名不成立,兩人步出法院時向在場等候的市民舉起「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手勢。

15 名被告依次為陳偉林(21 歲,廚師)、陳澤峰(22 歲,電腦技術員)、布紫晴(24 歲,教師)、何栢耀(17 歲,學生)、梁志鵬(20 歲,學生)、楊位醒(31 歲,廚師)、彭雨彤(20 歲,學生)、劉耀銓(28 歲)、廖頌賢(30 歲,機師)、陳永琪(28 歲,護士)、林皓正(22 歲,電器技工)、廖紫婷(19 歲,學生)、李樹樺(21 歲,無業)、胡嘉俊(21 歲,地盤工人)及張雯曦(19 歲,無業)。

案件原有 17 名被告,當中甄凱盈(22 歲)及廖天駿(28 歲)早前缺席聆訊,遭法庭發出通緝令;何栢耀早前已承認暴動罪,正還押。

眾被告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 2019 年 7 月 28 日,於上環摩利臣街及文華里之間的干諾道中及德輔道中一帶參與暴動。被告張雯曦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兩罪,指她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支鐳射筆及一部無線電通訊機。

案件編號:DCCC 82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