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6 當日負責制服及拘捕被告、現為黃大仙特遣隊第 2 隊的警員高龍柱

前年 9 月 29 日,有網民在港島發起「全球反極權大遊行」,及後演變成警民衝突,其中 25 歲男地盤安全管工在銅鑼灣被捕。他否認一項非法集結罪,今 (16 日)在區域法院受審。制服及拘捕被告的警員供稱,第一次與被告「四目交投」時見他有用面巾蒙面,但在辯方盤問下表示當拘捕被告時,面巾是在他的頸上,而追捕期間被告自己或警方均沒將該面巾脫下,因此警員遭辯方質疑拘捕錯人,但警員否認。

法官游德康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明天被告將決定是否出庭自辯。

被告潘奕安(25 歲,地盤安全管工),被控於 2019 年 9 月 29 日,在銅鑼灣黃泥涌道及禮頓道參與非法集結。

警:被告與他「四目交投」後便逃走

當日負責制服及拘捕被告、現為黃大仙特遣隊第 2 隊的警員高龍柱作供指,當晚約 6 時半在總警司呂錦鴻(音譯)帶領下於銅鑼灣一帶布防,直至約 7 時 15 分,呂稱在黃泥涌道及禮頓道交界有非法集結出現,因此高與其他警員在體育道向黃泥涌道推進掃蕩。

高到達黃泥涌道後,在離遠 30 米外見到有約 50 名示威者聚集,當中包括站在馬路中的被告。高形容被告當時戴着眼睛,身穿黑 T 裇、綠長褲及黑鞋,揹着黑背包並手持黑傘,下半臉部用黑面巾遮着。高指被告離遠與他「四目交投」後,隨即轉身向禮頓道方向快步逃走,高喝止被告無效後,與同袍上前追截。

高稱,他的同袍先拉着被告的背包,被告數秒後失平衡倒地,高隨即將被告制服在地,但被告不斷掙扎,「個身左搖右擺」,因此高用索帶將被告的雙手索手,約晚上 8 時將被告帶返灣仔警署,並親自為被告鬆綁、搜身及檢取證物。

警一度認不出聲稱被告用以蒙面的面巾

不過,當控方向高展示該條在被告身上檢取、現被放在證物袋內的面巾時,高起初無法認出,支吾良久稱「呢個……好似係護手啲手䄂」,及後在控方着他觀看證物相冊後,才表示認出該為他聲稱當時被告戴在臉上的面巾。

在辯方盤問下,高表示他拘捕被告時,被告的面巾是在頸上,而不是在臉上,但追捕期間沒看到被告曾主動脫下面巾,警方亦沒有將被告的面巾脫下,高並不知道箇中原因。

辯方隨後向高指出,高當天欲追捕的人並非被告,當時被告是在附近的一個休憩處跑出來,頸上的面巾也從沒有用以遮着臉部,也從沒有手持雨傘,質疑高撿取的雨傘只是地上的雜物;高不同意。

控方指當晚過百示威者堵路 有垃圾桶雜物冒煙

控方開案陳詞就指,當晚約 7 時,有過百示威者聚集在禮頓道與黃泥涌道一帶佔據道路,並以不同的物件,包括垃圾桶、交通錐及長竹枝等佔據行車線,銅鑼灣一帶交通嚴重受阻。有示威者手持長竹枝、盾牌及長棍,又有人破壞現場的閉路電視鏡頭,及將垃圾桶內的雜物弄至冒煙並倒出。傳媒、警方及現場閉路電視均拍到集結經過。

隨後示威者和警方對峙,示威者用不同物件敲打硬物、打開雨傘防禦,並有人帶領嘗試走向警方防線。警方於是採取驅散行動,沿黃泥涌道向禮頓道方向推進,並驅散示威人士,其間將被告制服拘捕。

警方帶被告回灣仔警署後,在他的背包內搜出一個防毒面具、兩個護目鏡、一個泳鏡、一件白色 T 裇、黑色及白色手套各一隻、6 個口罩及一對黑色手袖等物品。案件明續。

案件編號:DCCC31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