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7 被告男教師黃福榮

年輕男教師被指在住所和學校內,先後親吻和熊抱年僅 13 歲的男學生,因而被控非禮和普通襲擊兩罪,案件今( 17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開審。事主 X 供稱,被告自 2018 年起開始私下聯絡他,其後更約他上其住所,趁他洗餐具時,從後環抱並說:「如果你係女仔,我一定會追你!」;又以「呢個係好朋友嘅證明」為由,兩度親吻 X ,並稱「你要再訓練吓錫嘅技巧。」X 頓時感到驚慌,但因擔心成績受影響,故未有拒絕。

事主擔心拒絕被告後影響成績

以視像形式作供的 X 指,自 2018 年 10 月開始認識時任中史科老師黃福榮( 28 歲)。黃其後開始 Whatsapp 他,又寫紙仔要求 X 去找他。X 至少 5 次前往學校電腦室見黃,待他坐下後,黃用手拖著 X ,繼而用冷衫遮蓋。X 雖感到不舒服,但因擔心成績會受影響,故未有拒絕。兩人乘地鐵離開時,黃繼續緊盯並拖著 X ,甚至十指緊扣,然後擱在兩人的大腿中間。X 假裝沒有看到。

直至 2019 年 4 月 13 日、亦即 X 生日前一天,黃相約 X 前往其住所參觀。兩人在書房內平排坐下聊天,黃一度笑言:「會唔會好 Gay ?」由於擔心成績受影響,故 X 回答不會。約 2 至 3 小時間,黃曾取出蛋糕分享。其後黃趁 X 洗餐具時,從後環抱並說:「如果你係女仔,我一定會追你!」X 頓時感驚慌、不舒服,但不知如何是好。

臨別之際,黃向 X 索吻,聲稱「呢個係好朋友嘅證明」,未待他回應,便自行吻下去。X 隨即前往黃的書房收拾物品,黃再次親吻他,並稱:「你要再訓練吓錫嘅技巧。」X 說可自行乘巴士離開,但黃堅持要送他回家。

事主:封鎖被告後仍被騷擾

同年 7 月, X 封鎖黃的電話和社交帳戶。約 3 個月後,黃多次要求與 X 見面,但 X 沒有理會。後來 X 在教員室碰到黃,便答應他在宗教室傾談 15 分鐘。黃要求與 X 做回朋友,並欲與他對望一分鐘,但 X 拒絕。雙方糾纏超過 15 分鐘,X 感憤怒和不舒服,遂起身離開,但遭黃捉住,被迫坐下。黃未幾攬著他問「你係咪鐘意我?」X 感到相當錯愕,腦海一片空白,嘗試掙脫,但使不出力氣。黃離開前強行送禮物給 X ,X 數天後歸還。

翌年 1 月,X 把事件告訴兩名女性朋友,他們認為事態嚴重,故在社交媒體 Instagram 的「學校Secrets 」內公開。X 隨後亦有告訴家人。X 解釋,事發當日感到很害怕,不知該向甚麼人傾訴,又擔心得不到任何回應,故事隔多月後始和盤托出。

控罪指,黃福榮於 2019 年 4 月 13 日,在其位於沙田的住所內非禮 X ;另於同年 10 月某日,在何文田一間中學內襲擊 X 。

 

案件編號:FLCC34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