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9 月 29 日,在銅鑼灣至金鐘一帶舉行的「全球反極權大遊行」發生激烈警民衝突

前年 9 月 29 日,有網民在港島發起「全球反極權大遊行」,及後演變成警民衝突,其中 25 歲男地盤安全管工在銅鑼灣被捕。他否認一項非法集結罪,案件今 (16 日)在區域法院續審。他自辯稱,當天得知銅鑼灣有示威後,因擔心在該處上班的女友,因此才到案發現場附近的公園等她下班,其後聽到有人大叫有催淚煙,一跑離公園便遭拘捕。不過控方質疑被告在說謊,認為他身上的物品及行徑均顯示他是為了參與示威。

被告潘奕安(25 歲,地盤安全管工)被控於 2019 年 9 月 29 日,在銅鑼灣黃泥涌道及禮頓道交界參與非法集結。他今出庭自辯稱,事發當日約下午 3 時,從葵涌住所出發,穿著黑色 T 裇、綠色可拆褲管的長褲及黑波鞋,頭箍圍巾,並戴上護脛及腳套,到大窩口的國瑞路公園踢足球。潘表示,戴上護脛是為了避免在踢球時受傷,而使用腳套則是個人習慣,為了減低肌肉酸痛,平常上班也會配戴。

稱與女友相約時代廣場附近公園等

潘稱,他踢了約半小時便感到不適,包括頭暈、氣喘等,自己本身亦有哮喘病,因此坐到一旁休息及滑電話,其間從電話得知銅鑼灣正有示威活動。潘指女朋友在銅鑼灣時代廣場上班,任職珠寶售貨員。他擔心女友的人身安全,因此到銅鑼灣接她下班,並相約一旦公司有指引要求提早下班,兩人就在時代廣場附近的休憩公園等候。

潘隨後乘港鐵出發,原本欲直接到銅鑼灣,但為了避開示威人潮及擔心被誤以為是示威者,故打算到灣仔站下車,但當列車駛至金鐘站,才從廣播得知因示威而不停金鐘及灣仔站,於是在中環站下車,由遮打花園往銅鑼灣方向前行,期間經過太古廣場、警察總部等地方。

稱不熟悉港島區 沒約實哪公園等

潘稱自己因不熟悉港島街道,故此走到修頓球場並聽到有人大叫「開槍呀」後,便按 Google 地圖指示前往時代廣場。他隨後到灣仔道及摩利臣山道交界的十字路口時,看到有人群聚集及堵路,考慮到可能有示威進行及警方或作驅散,於是再用 Google 地圖尋找並前往最接近時代廣場的公園,即黃泥涌道休憩處。

潘表示自己沒與女友約好在哪個公園等候,於是他在晚上約 6 時 45 分到達休憩處後,便打給女友,但她沒有接聽。潘隨後坐在公園內,邊等候女友來電,邊用電話留意時代廣場附近的情況。約半小時後,他聽到有人大叫「催淚煙」,站起來查看發生何事時,看到有 4 至 5 個人途人正在逃跑,因此他也立即離開公園往禮頓道方向跑走,但跑了 4、5 步後便遭警員按在地上及拘捕。

沒用圍巾蒙面 袋內兩張港鐵車票因心急買錯

潘表示,他在中環開始步行時,已將頭上的圍巾拉低至頸部位置,沒有用以蒙面,只用來抹汗,也從沒攜帶警方現檢取成為證物的一把黑色雨傘,但腳上的護脛及腳套就因心急找女友,故一直沒除下。至於背包內的防毒面具、護目鏡、手套等,潘稱均是工作需要用,部分用作派發給工友,只是自己沒有執袋習慣才把物品帶同外出。

對於身上為何有各一張成人及特惠港鐵車票,潘解釋是因為以為自己的八達通沒錢,又因心急找女友,才誤買了特惠車票,而他隨即重買一張成人車票,但最後入閘時,入閘機不小心感應到銀包裏的八達通,才發現八達通有錢,因此最終兩張車票也沒使用。

控方質疑被告說謊 攜帶物品為示威

控方盤問時質疑潘在說謊,認為如此心急並非為了接女友,而是到場示威,背包裡的物品也全是打算在示威時使用;潘否認。控方又指,若潘不在銅鑼灣站下車,是因怕被誤當示威者,為何又不怕由中環步行至銅鑼灣同樣會被誤當示威者。潘沒正面回應,只稱自己目的是找女友,沒打算示威,當時沒想過示威會延伸至中環。

案件編號:DCCC31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