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堯遇襲】31 歲男子承認意圖傷人等兩罪 還押待索何君堯創傷報告後判刑
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2019年11月6日,在屯門碼頭輕鐵站對開擺街站時,被一名男子用刀襲擊,胸口造成 2 厘米傷口。涉案男子被控一項企圖謀殺等罪,案件今( 18日)於高院處理,控辯雙方經認罪協商後,男子改為承認有意圖傷人、傷人兩罪,而企圖謀殺罪則存檔法庭。控方申請押後判刑,以便為何君堯索取創傷報告,獲法官杜麗冰批准。
案件押後至9月27日判刑,期間被告須被還押。被告曾表示要「殺咗何君堯」,指何與 721 事件有關,及表示「我今日嚟咗我無諗過有命走㗎啦」。據了解,控方所遞交的案例中,其中一宗有關有意圖而傷人罪的量刑起點為15年。
何君堯胸口兩厘米裂傷 留院兩日
控方案情指,何君堯當日於上址就區議會選舉擺街站,早上8時許被告手持一束花,上前向何表示是何的支持者,並要求合照,何遂答應,期間被告突然拿出一把長39厘米、刀鋒20厘米的刀,快速插向何的胸部,何的保鑣上前阻止亦受傷,被告即場遭制服並被捕。涉案片段顯示被告曾向何表示「呢個花係送俾你嘅,大家都知你嘅努力㗎啦!」。而何的傷勢包括胸部有兩厘米裂傷等,留院兩日後出院,而張則左肋部位有1厘米裂傷等,即日出院。
案發附近的閉路電視顯示,被告案發前數分鐘,曾於附近花店取得花束,而案發前數日亦曾多次於相關街站附近流連,並曾詢問街站義工何君堯會否出現。而案發後警方於被告的隨身袋中,搜出另一把長約28厘米的刀及何君堯的宣傳單張等。
被告:我無諗過有命走㗎啦
控方於庭上播放涉案片段,顯示被告襲擊曾高呼「殺咗何君堯…你個賊、你個人渣」等。而被告遭現場人士制服後,曾表示「一百年後,大家會記得我…我個名叫董栢輝,我要殺咗何君堯」、「我今日嚟咗我無諗過有命走㗎啦」、「唔該搵人繼承我嘅遺志」、「殺咗佢,保護香港全部市民」等。期間有在場男子表示「保你條閪呀、影衰晒啲香港人呀、你呀」,以及「你係曱甴嚟㗎,屌你老母臭閪」、「抵你死呀仆街」。
被告又曾多次表示何君堯與721元朗襲擊事件有關,並指「做廚房嘅蘇先生同懷孕嘅趙小姐,你睇下嗰班呀,嗰班小朋友同埋阿伯不分青紅皂白就俾佢打」、「白衣人事件係你嘅作為,白衣人同你握手條片全世界都知」、「呢個咁嘅人唔配做議員,佢謀害香港市民呀」。期間有在場人士著「唔好嘈靜啲」,及斥責被告使用暴力,被告則表示「721暴力先係暴力,721暴力先㗎」。
控方指案件有加刑因素 呈量刑起點為 15 年案例
控方透露被告並無案底,有大學教育程度、無業及與父母及妹妹同住。控方又呈上數個案例,供法庭於考慮判刑時作參考,指有意圖而傷人罪並無量刑標準(sentencing tarrif),並認為本案有數個加刑因素等。據了解,控方所遞交的案例中,其中一宗有關有意圖而傷人罪的量刑起點為15年。
辯方一度表示何君堯的傷勢並算不嚴重,及何身為公眾人物,應習慣於遭他人口頭攻擊等,認為並無需要為他索取創傷報告。法官杜麗冰則表示相關報告關注事主所承受的心理問題,並認為本案適宜為事主索取相關報告,因他於街道上遭利刀襲擊等。
被告董栢輝(31歲,報稱無業),被控一項企圖謀殺罪,指他於2019年11月6日,在屯門啟豐花園與海翠花園之間的行人路,企圖謀殺何君堯、他亦被控一項交替的有意圖而傷人罪,指他於同日同地,非法及惡意傷害何君堯。董另被控一項傷人罪,指他於同日同地,非法及惡意傷害男子張英才。他今承認有意圖傷人及傷人兩罪,企圖謀殺罪則獲存檔法庭,沒有法庭准許下不得起訴。
案件編號:HCCC19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