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最近公佈初中生活與社會科的更新支援教材,其中在中一級「媒體資訊素養」主題中定義「假新聞」,又指在網絡媒體容易造成「我對你錯」的對立局面。另外在同一科目的「權利與義務」主題,中一學生需匯報中國憲法及香港基本法保障權利和自由方面的相近之處,並在工作紙內回答「國家安全」是行使自由與權利時的必要條件。

教育局將於新學年以公民與社會發展科取代高中通識科,同時重組和更新中一至中三現行的生活與社會課程教材。教育局委託香港公開大學教育及語文學院製作中一級「媒體資訊素養」教材,而「權利與義務」教材則由教育局課程發展處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組自行製作。

中一級「媒體資訊素養」主題有 4 個課節,其中中一學生需學習如何識別新聞真實性,並明白「假資訊」帶來的負面影響。教學資料中,「假新聞(Fake News)」的定義為「有目的地將沒有根據的資訊,透過模仿傳統新聞媒體或社交媒體的形式傳播,從而獲得利益或情緒宣洩」,包括錯誤、具誤導性資訊、偏頗言論、惡作劇,甚至惡意攻擊等,在決定相信媒體資訊前,應保持懷疑態度及透過具公信力的網站或相關專業人士查證。

教材的總結部分指出,在網絡媒體容易找到「知音人」、「支持者」,令人覺得自己觀點正確,容不下其他意見,變成只有「我對你錯」的對立局面,並肆意攻擊持不同意見的人。

強調法治社會中權利與自由的限制

「權利與義務」主題則有 10 節,包括誰是香港居民、香港法治、國際協議、促進多元共融等內容。有關「法治對社會發展重要性」的工作紙引用 2 個資料,強調守法原則和使用權利與自由的限制,有必要時可為了尊重他人的權利和名譽,以及個人及財產權,而規限言論自由及結社自由。資料引用香港律師會會長彭韻僖演辭,指「公民抗命絕非縱火、破壞他人財物或傷人的許可證」,「在文明社會,總不能以暴力使他人噤聲,這是人性的基本原則」。

中一生需匯報中國憲法與基本法相近處

主題亦有比較《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基本法》,學生需匯報兩者在保障權利和自由方面的相近之處,包括人民一律平等、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宗教自由等,並在工作紙內回答「國家安全」是行使自由與權利時的必要條件,以及《基本法》第 23 條的條文內容與《憲法》內第 51 至 54 條內容相近。至於兩者的不同之處,則納入於延伸閱讀的「知多一點點」部分。

根據《憲法》第 51 至 54 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