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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李宇軒、律師助理陳梓華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兩人法律代表早前惹關注

12 港人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 29 歲律師男助理陳梓華,今(19日)於高等法院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情透露,黎智英被指為重光團隊(SWHK)的幕後主腦及金主。而兩被告於庭上同意控方案情時,李宇軒 90 度鞠躬致歉,並以英文表示:「I agree to the facts and I would like to say sorry.」,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3日再訊,期間兩人須繼續還押。

應訊期間,陳、李兩人於被告欄內表現平靜,不時望向公眾席,欄內共有 7 名身穿防彈背心的懲教人員戒備。 另外,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以及德國、瑞典及英國領事代表等均有到庭旁聽。

李宇軒 90 度鞠躬致歉: I would like to say sorry

控方案情指,2019年6月陳梓華透過Telegram得知,有反修例及反警暴人士,希望獲得黎智英資助,於不同國家發表文章遊說,呼籲外國對中央政府及港府進行政治施壓。陳嘗試聯絡黎,並認識黎的助手 Mark Simon,兩人均十分支持遊說事宜,陳並建議李宇軒與劉祖迪組織遊說活動。

李宇軒

同年8月,重光團隊 SWHK (Stand with Hong Kong Fight for Freedom)成立,黎智英及 Mark Simon被指是幕後主腦,黎為最高指揮及負責財政支援,Mark Simon負責匯報執行,及審核資助,他亦會批准小額資訊,但金額過百萬的資助則須由黎親自批准。陳梓華為中間人,代表黎傳達指示,李宇軒與劉祖迪則擔任SWHK前線核心人物,負責運作 SWHK、發表評論、文宣及文章、組織示威活動及進行國際游說等。至今仍在運作的SWHK,被指曾要求外國施加壓力,及對中央政府及港府實施制裁,包括停止向港府出口武器等。

眾人於台灣會面 黎智英解釋「支爆」主張

2020年1月,黎智英、兩被告、劉祖迪及一不知名女子於台灣會面,期間黎曾解釋其「支爆」主張,即透過對中國行政及經濟造成動盪,而令中國政府下台,黎又解釋國際遊說的四個階段,包括先讓外國了解香港正發生何事、吸引外國政府關注及呼籲他們譴責港府、與外國官員會面並傳達他們的意見、與外國政要會面及促請實施制裁。而根據黎的指示及為達至遊說目的,各人有所分工,陳負責嘗試聯絡相關人士籌辦示威、李持續國際遊說及建立國際人脈、劉則會以精神領袖角色推廣「攬炒」主張。

「攬炒巴」劉祖迪

案情:李宇軒發起三次眾籌共逾 2,400 萬元

2019年6月至8月期間,李宇軒曾於陳傳達的指示下,先後發起三次眾籌,以進行全球進行國際政治宣傳(International Propaganda),呼籲外國實施制裁,包括於不同國家及地區的報章發表文章,例如美國、加拿大、法國、德國、澳洲及台灣等,內容包括於加拿大登報呼籲該國政府承認香港警察犯下反人類罪行、於《紐約時報》刊登文章,促美方限制人流管理器材同彈藥等。而三次眾籌共籌得逾2,000萬港元資金。期間 Mark Simon曾告知陳,黎智英對國際政治宣傳十分滿意,並表示將會就任何相關的活動提供資金、網絡及傳媒支持。

案情:黎智英預支 500 萬宣傳費用

案情指,黎智英及 Mark Simon,曾就首次國際政治宣傳提供 500 萬元預付資金,當中 156 萬元是透過黎相關的公司,向5份報章支付登報費用,李宇軒其後根據陳的指示,將156萬元轉往一間台灣公司的帳戶,用作償還相關費用。至於《日本經濟新聞》登報的 147 萬元費用,亦是由黎智英旗下的酒店資產公司支付。眾籌款項亦會用於 SWHK 的營運及建立遊說網絡、邀請英美政客來港觀察反修例示威等。而於2020 年 5 月,眾籌資金接近耗盡後,劉建議發起第四次眾籌,以應付SWHK 開支,共籌得逾 1,300 萬港元,並存放於 Mark Simon 成立及控制的信託基金 Project Hong Kong Trust,用作國際遊說。

2019年11月, Mark Simon轉帳 50 萬元予李宇軒,用作籌備國際選舉監察團。黎智英及Mark Simon又透過不同方法予以支持,包括於《蘋果日報》以頭條報道 SWHK 的相關活動,允許劉祖迪隨意使用《蘋果日報》的版權照片等。案情又指,劉祖迪及李宇軒直接於SWHK工作,而黎智英及Mark Simon則於幕後操控,但兩人並沒有加入任何與 SWHK 相關的通訊群組。

2020 年 8 月 10 日早上,警方以涉嫌違反國安法、串謀欺詐等罪,拘捕黎智英。

陳梓華被指獲贈黎智英旗下海外公司

案情又提及,於2019年7月的首次國際宣傳及眾籌後,Mark Simon 向陳表示可轉讓由黎智英擔任董事之一、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的LACOCK Inc.予陳讓他創業,並指陳可透過該公司進行日後的國際政治宣傳活動,陳其後成為該公司唯一董事及銀行帳戶簽署人,相關轉讓文件於壹傳媒總部內簽署。

黎又將其股份轉讓予陳,而於2020年1月,該公司帳戶結餘為8萬元。2019年8月,Mark Simon轉帳3萬元予陳,黎同年10月又以支票形式存入 14.41萬元予陳的帳戶。2020年2月,一間名為Dico’s Hong Kong的公司,以支票形式存入約8萬元予陳的帳戶。

涉案行為令35中港官員受制裁  10 國暫停與港引渡協議

案情指,由於涉案國際政治宣傳活動、黎智英、Mark Simon 及兩被告及其他人的串謀,導致中央政府及港府受外國制裁,包括 2020 年 7 月 14 日美國通過《香港自治法案》、同年 12 月 8 日美國眾議院《香港人民自由和選擇法案》、同年 8 月19 日美國暫停與港府的引渡協議、同年7月至8月,包括英國、愛爾蘭、澳洲等在內的9個國家,亦暫停與港府的引渡協議,及於 2020 年 8 月至今年 1 月期間,美國共制裁了 35 名中港官員。

而陳梓華於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仍與 Mark Simon 保持聯絡,於李宇軒被捕後,Mark Simon 曾向陳表示 SWHK 的運作不會受影響及他們有後備計劃,即要求劉祖迪於美國發表演說,宣揚「攬炒」及要求美國實施制裁等。而於 2020 年 10 月至 11 月期間,Mark Simon向陳表示,陳可能因國安法而被捕,但仍鼓勵陳繼續進行國際遊說工作,並向陳保證,他與黎智英會對陳提供所有協助,包括提供潛逃往美國的路線及承諾支援陳日後發展等,翌年即 2021 年 2 月 15 日,陳被捕。

案件編號:HCCC14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