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名年青男女被指前年 11 月於灣仔一單位內藏逾百枚製成及半製成汽油彈,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毀財產罪 。其中 3 男不認罪受審,其中兩人被裁定罪成,一人獲判無罪。法官葉佐文今(19 日)在區域法院判處罪成兩人監禁 3 年至 3 年 4 個月。

首被告鄭錦輝昨日罪成、返回羈留室前,向女朋友說「等我出嚟結婚」,女朋友回應「等你出嚟嫁畀你」。其女朋友今日亦有到庭,兩人不時隔空做手勢交流、相視而笑。當法官宣判後,首被告的女朋友向首被告飛吻,並高呼:「等你出嚟幫我戴戒指」,首被告回應:「等我出嚟娶你!」

官:以身試法代價大 沒減刑因素

法官葉佐文判刑時指,本案涉及汽油彈,「以身試法的代價好大」,而且汽油彈藏在多層商住大廈中,案情嚴重。法官稱,首被告鄭錦輝所管有的汽油彈雖然較第 5 被告黃建棋所持的數量少,但首被告的汽油彈內含有的助燃液體比黃建棋的多。但總括而言,二人管有的汽油彈都比同案兩名認罪被告持有的少。

針對首被告鄭錦輝,法官以 3 年 4 個月為量刑起點,沒有減刑因素,最終判囚 3 年 4 個月。至於第 5 被告黃建棋,法官則以 3 年為量刑起點,同樣在無減刑因素下判囚 3 年。二人自 2019 年 11 月 2 日還押至今,法官指兩被告的刑期由還押當日開始計算,即 2019 年 11 日 2 日。

同案2被告早前認罪判囚 3 年 2 個月

兩名罪成被告分別為鄭錦輝(22 歲,學生)及黃建棋(地盤工人,21 歲)。兩人被指於 2019 年 11 月 2 日,在灣仔堅拿道西 10 號冠景樓一單位,管有 59 枚汽油彈、79 個載有白色廢棉的玻璃瓶、50 個玻璃瓶、約 4.6 公升內含柴油的淺黃色液體、約一公升內含異丙醇的無色液體、約 4.9 公升內含汽油的綠色液體、白色廢棉、布條、布及毛巾。

同案三名被告中,莫禮滔及楊泳茹早前認罪,各被判囚 38 個月,丘建威則獲判無罪。

案件編號:DCCC 9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