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稱「理大廚房佬」的施漢恒,今年 1 月至 5 月期間干犯 4 案,涉襲擊、傷人及忽略警員命令等 5 罪,早前承認所有控罪,今(1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被告還押期間接受精神治療,其情況漸趨穩定,不適合判入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她指 3 宗案件情節嚴重,因被告在保釋期間犯案,全數刑期理應分期執行,惟顧及刑期總體性,終判監 14 個月 4 星期。

2021.8.19 人稱「理大廚房佬」的施漢恒,今年 1 月至 5 月期間干犯 4 案,涉襲擊、傷人及忽略警員命令等 5 罪,早前承認所有控罪,今(1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 14 個月 4 星期。 攝:Nasha Chan

法庭早前為被告索取感化報告及兩份精神科報告。辯方求情時指,感化報告指被告不適合感化令,4 宗案件均在 2020 年 12 月後發生,被告當時失去工作,患有躁狂抑鬱症,服藥情況不理想,盼法庭考慮被告認罪及有悔意。

官:被告情況漸穩 不適合判入小欖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表示,精神科報告指被告不適合判入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因他還押期間接受治療,其情況漸趨穩定,之後可接受門診式治療。裁判官指 3 案涉及暴力,部分情節嚴重,因被告在擔保期間犯案。就普通襲擊案,量刑起點為監禁 3 個月,法庭考慮被告認罪,減至監禁 2 個月,惟被告在不同日子向同一位事主施襲,終判監 3 個月。

官:保釋期間犯 3 案 刑期理應分期執行

就傷人案件,裁判官指被告在上述案件保釋期間犯案,事主傷勢嚴重須縫針,量刑起點為監禁 15 個月,法庭考慮被告認罪,扣減至 10 個月。就忽略警員命令案,裁判官指被告高呼政治口號,惹群眾圍觀,擾攘 10 多分鐘及阻礙行人路,量刑起點為監禁 6 周,被告認罪扣減至 4 周。

至於麥當勞襲擊男子案,裁判官將量刑起點訂在監禁 6 個月,被告認罪扣減至 4 個月。裁判官指被告在保釋期間干犯 3 案,全數刑期理應分期執行即監禁約 18 個月,惟顧及刑期總體性,最終判監 14 個月 4 星期,並向被告稱「唔該你接受門診科治療」。

涉襲擊、傷人及忽略警員命令等 5 罪

被告施漢恒(39 歲)涉及 4 案,首案涉兩項普通襲擊罪,指他於 2021 年 1 月 18 日及 2 月 18 日,在尖沙咀美麗都大廈一單位、旺角塘尾道一大廈天台襲擊女子韓明恩,即用燒烤夾及匙羹襲擊她,合共逾 50 下;次案件涉傷人罪,指被告於同年 4 月 2 日,在旺角太子道西近塘尾道交界,非法及惡意傷害梁鎮鋒。梁的門牙流血及破裂,被告更從袋中取出鐵擊打梁的頭部,造成其 4 厘米的傷口。

第三宗案件涉拒絕或故意忽略服從警務人員的命令罪。控罪指,被告於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港鐵太子站 B1 出口外,拒絕服從或故意忽略,督察級或以上的警員作出或發出的命令;最後一宗案件涉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指他於 2021 年 5 月 6 日在深水埗欽洲街 78 號至 86 號麥當勞地下內,襲擊陳姓男子。

案件編號:KCCC820/2021、WKCC1253/2021、WKCC1987/2021、WKCC262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