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港人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 29 歲律師男助理陳梓華,分別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等罪,兩人今( 19 日)在高等法院承認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不斷更新報道) 。兩人的法律代表,由案件數月前提堂時已備受關注。其中李宇軒今年 3 月首度提堂時的代表律師,家人事後稱「睇報道先知有呢個人」。另一被告陳梓華亦曾中途更改法律代表。

李宇軒家人曾指不認識李代表律師

李宇軒今年 3 月在內地服刑完畢返港後,家人指一直未能與其聯絡,由家人聘請的律師亦未能見面。直至李宇軒完成檢疫,首次出庭應訊時,家人才發現李宇軒由大律師羅達雄代表,並向傳媒表示不認識羅達雄,「睇報道先知有呢個人」。羅達雄當日離開法庭時僅稱「見過佢(李宇軒)」,但未有回應由誰聘請。翻查資料,羅達雄曾兩度因違反大律師公會《行為守則》遭停牌,過去鮮有代表反修例案件出庭。

代表律師否認是「官派律師」

李宇軒第二次出庭應訊時,他的事務律師亦現身,為曾參與建制法律界聯署、支持完善本港選舉制度的律師陳天立。當時記者連番追問他如何接手本案、有沒有與李宇軒家屬溝通、如何看待自己被視為「官派律師」等。陳天立強調自己「絕對唔係官派律師」,並指當事人的意願是不想透露仼何訊息。

不過,隨後案件再提訊時,李宇軒改由曾任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的大律師沈仲平代表。庭外被問及是否由被告家人安排,沈仲平稱沒有指示下,不會透露客人私隱,至於何時、為何接手本案,他均表示「No comment」,僅稱有指示代表李宇軒,亦曾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與他見面。

李宇軒代表大狀沈仲平

親友指改聘律師屬陳梓華意願

本案另一被告陳梓華也曾更換法律代表。陳梓華首次提訊時,原本由資深大律師祁志代表,事務律師為經常處理反修例案件的律師文浩正。但到第二次提訊,陳改由大律師蕭國辰代表,事務律師亦轉為民建聯成員劉毅。陳梓華的親友向記者確認,改聘蕭、劉兩人是陳梓華的意願。

翻查資料,劉毅是民建聯南區社區幹事及青年民建聯副主席、亦是「禁蒙面法推動組」成員之一。至於大律師蕭國辰,過往甚少處理反修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