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酒吧客未掃安心出行 被發 5,000 元定額罰單
16 名年齡介乎 18 至 61 歲灣仔區酒吧顧客被指掃描安心出行碼,昨晚 (20 日)被警方突擊巡查時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同區另一酒吧則被指未有按法例要求在凌晨 2 時關閉,23 名客人同樣被發定額罰款通知書。
港島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連同灣仔警區特別職務隊等、昨晚於區內針對區內餐飲場所進行突擊巡查。警方稱,行動中發現謝斐道 9 號地庫的一間酒吧內一名 47 歲本地男顧客沒有按法例第599F章的要求注射疫苗,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警方又在軒尼詩道 499 號永光商業大廈,發現一所樓上餐飲處所的部分顧客沒有按法例第 599F 章的要求掃描安心出行碼,向該 8 名男子及 8 名女子(年齡介乎 18 至 61 歲)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在同區的盧押道 23 號地下一間酒吧,警方發現酒吧沒有按第 599F 章要求於凌晨 2 時後關閉並繼續營運,遂向酒吧內的 11 名男子及 12 名女子(年齡介乎 30 至 55 歲)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該處所的 39 歲男負責人涉嫌違反法例第 599F 章,將被檢控。警方巡經盧押道時亦發現 4 名人士未有佩戴口罩,違反法例第 599I 章),遂向該 4 人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警方昨晚派出尖沙咀分區雜項調查隊人員聯同食物環境衞生署人員巡查區內多間食肆、酒吧及夜總會。行動中,警方發現一間位於天文台圍的食肆及一間位於諾士佛臺的酒吧負責人並沒有確保場內 3 名女子及 1名男子(年齡介乎 21 至 55 歲)使用手機掃描「安心出行」的二維碼,兩名分別 40 歲及 23 歲的男負責人涉嫌違反法例第 599F 章),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