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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地說:Hate the sin,love the sinner;譴責罪惡,關愛罪人。行為和情緒,只是特定時空的狀態,不是生命本質。我們常說「我的行為」,因為「我」才是主人,「我的行為」是「我」 的擁有物。如果把「我」等同為「我的行為」,便會將變幻無常的「外在行為」誤作「內在本質」。我們痛苦,因為用「外在擁有物」來界定「我」,把「人」和「人的行為」混為一談﹐ 因特定行為便「醜化」或「美化」整個人。 

「我」,是永無止境的創造過程,沒有不變本質。將「我」等同「我的觀點」,當觀點被 批評,我便覺得是「我」被批評,即使明知觀點不對,也要誓死捍衛「我的觀點」。既然「觀 點」不等於我,我大可以反駁自己的觀點。同樣,母親覺得子女難搞,可以說「我不是母親這角色,我感謝這個角色,讓我孕育生命、撫養子女。同時,我可以放輕這個角色信任子女,無需透過控制子女來肯定我的價值。」 

練習:

1、教練請案主閉目放鬆,第一句:「我不是我的憤怒(或其他情緒)」,讓「我」與「我的憤怒」保持距離﹐意識到我有憤怒的部份,同時憤怒不等同於「我」。 

2、繼續閉目,慢慢講第二句:「我擁有我的憤怒。」我是主人,決定如何善用我的情緒。 

3、第三句是「當我感覺到憤怒時﹐我可以選擇 ___。」情緒是一種「選擇」。當我充滿智慧,會怎樣選擇?譬如:「當我感覺到憤怒﹐我可以選擇接納自己,放下期望,創 造雙贏。」 

4、我不是我的情緒、觀點、角色、身份、經歷。譬如:「我不是我的觀點。當我的觀點被批評,我可以感謝對方,也可以修正我的看法。這個觀點,不等於我。」「我不等於老闆這個身份。回到家裡,我可以選擇放下這個身份,輕鬆自在,毋須被老闆這個 身份局限了自己。」「我不是我的癌症,我擁有我的癌細胞。感謝癌細胞提醒,我過去一直背負別人的責任,委屈自己。今天,我選擇不再委屈,我選擇自愛自重、尊重自己。」「我不是吸毒坐牢的經驗,我擁有這些經驗,同時我會善用這經驗,讓自己更謙卑踏實。」 

5、這個練習,讓我們重新界定「我」。善用角色、身份和情緒,自然海闊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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