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歲男警吳衍鋒,涉嫌在觀塘一棟工廈經營非法賭檔,早前已被停職,被控一項「經營賭博場所」罪及一項違反限聚令「營運進行受禁群組聚集的處所」罪,另有 39 名男女被控在賭場內賭博,案件今( 23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形容,這是非一般的賭場,「規模相當大」。

男警申請暫時不答辯,裁判官押後案件至 10 月 11 日再訊。

控罪指,隸屬深水埗警區軍裝巡邏小隊的 29  歲男警吳衍鋒、24 歲學生黃俊朗和 29 歲無業人士江永琛,今年 4 月 10 日在觀塘道時運工業大廈 14 樓 D 室營辦賭場,3 人同時被控營運進行受禁群組聚集的處所,即違反 599G 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

39 人被控賭場內賭博 包括工程師、設計師和學生

同一處所另外有 5 名 19 至 36 歲男女被控協助管理賭場, 1 名 30 歲男子被控阻撓警務人員進入處所。同案還有 39 人被控於 4 月 9 日或 10 日在賭場內賭博,年齡介乎 20 至 53 歲,當中包括報稱設計師、工程師、學生、地盤工、測量員等不同職業人士。

案情指,西九龍總區重案組在 4 月 10 日清晨突擊進入事發地點,發現有非法賭搏場所,有人嘗試阻止警員進入,並嘗試逃走不果。警方入內發現單位約 1600 平方呎,場所內有 4 張枱,三十多名賭客,檢獲的證物包括9 副啤牌、907 個籌碼、600 包飲品和會計簿等。

25 歲以上被告認賭博判罰 1000 元

案情引述賭博專家指,處所內設有閉路電視,玻璃門緊閉,亦有人收取佣金,有派牌員,提供商業方式的德州撲克,相信現場是一個賭場。

案中 34 人今日在庭上承認在賭場內賭博,3 人承認協助管理賭場,其餘被告暫時不答辯押後至 10 月 11 日再訊。裁判官判處 25 歲以上的被告罰款 1000 元,其他年輕被告則待索取感化報告再判刑。

裁判官:非一般賭場 規模相當大

裁判官形容,這是非一般的賭場,是「規模相當大型嘅賭場」,現場檢獲的賭博物品相當多 ,有大量現金,更有人疑嘗試阻止警員入內,亦疑嘗試逃走,因此希望為 25 歲或下的被告索取感化報告再判刑。

案件編號:KCCC 2406-241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