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涉及港珠澳大橋混凝土壓力測試紀錄造假案的嘉科工程顧問公司,再爆出貪污醜聞。廉政公署表示,獲政府委聘的嘉科首席工程師黃嘉進,涉嫌就三個防治山泥傾瀉項目,串謀使用數份虛假獨立審核證書及一份虛假生態評估報告,以詐騙三個政府部門,被落案起訴,控以五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45 歲的被告將於明日 (2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署表示,早前接獲由土木工程拓展署及路政署轉介的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廉署稱,嘉科自 2010 年起,獲土木工程拓展署及路政署委聘為三個長遠防治山泥傾瀉項目擔任顧問。嘉科需為每個項目進行勘察,以評估約 100 至 300 個人造斜坡及約20 個天然山坡的狀況,並擬備相關的鞏固及風險緩減工程設計,以及監察各合約承建商的建造工程。
   
嘉科須就上述項目的鞏固及風險緩減工程設計向該兩個政府部門提交附有獨立審核證書的報告,由獨立審核工程師批核的獨立審核證書須核證嘉科的設計是符合公眾安全及沒有潛在山泥傾瀉危險。嘉科亦須就其中一個土木工程拓展署項目,向漁農自然護理署提交一份生態評估報告以確認擬進行土地勘察工程的範圍內對任何具重要保育價值物種的影響。

11 實驗室職員曾判監一至兩年
   
廉署指,被告黃嘉進於案發時是嘉科的首席工程師,負責處理上述土木工程拓展署及路政署項目的日常執行及管理工作,包括向有關部門提交報告。控罪指,被告涉嫌於 2015 五年 3 月 1日至 2018 年 7 月 11 日期間,知道或相信 11 張審核證書屬虛假,仍與 4 名下屬串謀使用該等文書,意圖誘使土木工程拓展署及路政署職員接受為真文書。被告又涉嫌於 2015 五年 9 月 18 日至 23 日期間,知道或相信一份生態評估報告屬虛假,仍與一名下屬串謀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漁護署職員接受為真文書。

《蘋果日報》曾於 2019 年報道,嘉科承接的土拓署「長遠防治山泥傾瀉計劃」工程顧問合約及路政署的工程顧問合約,懷疑部分工程報告未經獨立工程師審核,最終卻有獨立工程師的簽名,不排除簽名是偽冒。報告涵蓋斜坡岩土調查的結果、安全風險分析、加固措施及設計建議等等。

嘉科工程曾於 2017 年爆出醜聞,該公司 11 名實驗室職員在港珠澳大橋項目的混凝土壓力測試記錄中造假,其後被裁定串謀詐騙罪名成立,判監一年至兩年不等。發展局曾於 2017 年 6 月宣布暫停接受嘉科競投政府「建築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及「工程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轄下所有界別的建築及工程顧問合約,為期 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