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5 港島】27 歲男教師否認藏鐳射筆 11 月受審
前年 9 月 15 日,民陣向警方申請遊行被拒,大批市民繼續在銅鑼灣至金鐘一帶聚集,警方其後清場掃蕩,一名 27 歲教師遭警方截查,搜出一支鐳射筆,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教師今(24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案件排期至今年 11 月 16 日開審,預計審期兩天,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庭上透露,控方將傳召 4 名證人,並會播放一條長約 21 分鐘、由警方拍攝的片段,辯方亦可能會傳召事實證人及品格證人各一至兩名。
被告黃坤培(教師,27 歲),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於 2019 年 9 月 15 日,在灣仔馬師道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鐳射筆。
案件編號:ESCC108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