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火災死者來自家居火 消防新例下月生效 市民將可自行安裝火警偵測器
為提升家居消防安全,政府早前完成修例,豁免獨立火警偵測器須由註冊承辦商安裝的要求,鼓勵市民自行安裝偵測器。新例將於 9 月 1 日實施,消防處亦會推行先導計劃,向獨居長者或少數族裔人士派發偵測器。
消防處副消防總長(牌照及審批)李冠友指, 2016 至 2020 年間,有 84 人在樓宇火警中喪生,當中九成屬家居火警。而現代家居材料多為化工合成或塑膠製品,全面燃燒時間僅需 4 分鐘,遠比舊式家具約 30 分鐘為少。而外國研究顯示,若家居安裝火警偵測器,火警引致的死亡風險可減低 55%。
新法例下,市民自行安裝的獨立火警偵測器,毋須要由註冊承辦商安裝和進行年檢,業主亦可豁免偵測器必須有效的法律責任。
獨立火警偵測器一般以煙霧或熱力偵測,若感應火警會發出 80 分貝以上的警報。如用外置乾電池操作一般有效使用一年,內置鋰電池則 10 年有效,偵測器上有按鈕供測試儀器狀態。而每個火警偵測器市面售價介乎 200 元至 800 元不等。
他指,消防處早前亦試驗 22 款市面售賣偵測器,全部均有效運作。而偵測器售價關乎外觀、附帶功能等,市民購買時可留意偵測器是否符合國際標準,處方亦已製作指引,幫助市民選購、安裝和保養。
消防處強調,今次豁免只限市民自行安裝的偵測器,其他按消防安全條例等法例和要求下安裝的偵測器,仍需要按法例履行法律。
消防處亦將於下月中推行先導計劃,首輪會向 30 戶獨居長者或少數族裔人士派發偵測器,涉及地區包括深水埗、油尖旺、九龍城、荃灣、港島中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