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垃圾按量徵費 3 人家庭料月付數十元 黃錦星:望後年落實 環團:欠時間表
政府 2018 年將建議垃圾徵費的《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交立法會審議,昨日恢復二讀,今(26 日)三讀通過。條例通過後會設十八個月準備期,日後市民須購買指定垃圾袋棄置家居廢物,每公升收費 $0.11,料 3 人家庭須每月花費數十元買指定垃圾袋,大型垃圾每件劃一收費 $11,工商業處所送往廢物轉運站及堆填區的固體廢物,每公升收費至少 $365。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期望相關安排在 2023 年落實。不過,環團綠色和平批評,條例欠缺生效日期、時間表及各階段減廢目標,「變相形同虛設」。
3 人家庭料月付 33 元至 51 元
根據政府提交的立法文件,在條例實施後,市民要購買指定的垃圾袋,收費定為每公升 $0.11,分為 3 公斤至 100 公斤的 9 種大小,收費水平將在條例實施三年後作檢討。以三人家庭為例,如每日使用一個 10 公升或 15 公升指定垃圾袋,則每日繳付約 1.1 元或 1.7 元,則每月需付 33 元或 51 元。
参照此預算開支,政府計劃在實施垃圾徵費後,為綜援受助人增加標準金額,為每人每月 10 元。另外,計劃初期亦會免費向市民派發指定垃圾袋。
綜援受助人每人每月 10 元資助
在垃圾袋分銷方面,政府建議建立約 4000 個銷售點的分銷網絡,包括超市、便利店、油站和郵政局等地點,並在鄉郊和垃圾站附近設自動售賣機,指定垃圾袋會附有防偽標籤,以防贋品。至於無法用指定垃圾袋包妥的大型垃圾,包括傢俬等,每件劃一收費為 11 元,市民須於棄置前貼上指定標籤。
至於來自工商業處所、體積龐大或形狀不規則的固體廢物,由斗車送往廢物轉運站或堆填區時,棄置費用亦將大幅提升,每公噸收費由現時約 38 元,提升至 365 元起。
違例者罰款 1,500 元
草案通過後設 18 個月準備期,之後要再經立法會同意,再擬定生效日期。條例正式實施後另設有六個月「適應期」,期間食環署前線人員主要對違例個案發出警告,並對性質及程度嚴重的行為執法;在「適應期」後,當局會向當場截獲的違例者,發出 1,500 元定額罰款通知書,亦會以傳票方式向嚴重及屢次違例者作檢控。
草案去年 7 月原本因立法會任期完結而「胎死腹中」,立法會延任後法案獲繼續審議,立法會昨日恢復二讀,今日續會,以 37 票贊成、熱血公民鄭松泰 1 票反對,三讀通過《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落實垃圾徵費。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會後指,推動草案充滿挑戰,屬應對氣候變化的必做之舉,政府會在 18 個月準備期裡著手「移風易俗」,加強社區配套和回收網絡,支持社會綠色轉型,「期望 2023 年落實。」
鄭松泰 1 票反對:法例向小市民「開刀」
被問到會否規管生產商減少不必要的包裝,以源頭減廢減少家居垃圾,黃錦星指,當局會與業界加強溝通,以推動減少包裝塑膠,使用可回收包裝物料,例如提倡「裸買」等,相信有助商業轉型。他亦提醒市民可善用「綠在區區」等社區回收設施,將可回收物乾淨分類,以循環再造,可以分類回收,「而唔需要畀錢」。
法案委員會主席易志明支持法案,指香港無空間擴建堆填區,政府亦提出押後實施以作更多準備,稱讚是「德政」;飲食界議員張宇人關注,新措施是否可做到減廢原意,例如廚餘問題,建議政府提供經濟誘因讓食肆投放資源做好分類、廚餘回收等。
昨日立法會會議上,熱血公民鄭松泰是唯一表明反對的議員,他質疑透過經濟行為改變市民習慣的成效,又批法例只向小市民開刀,卻沒有提及生產者責任,如購物時根本「無得揀」,貨品經重重包裝,市民或會因想減輕負擔,不當棄置垃圾。
綠色和平︰政府應盡早訂立時間表
綠色和平表示,該法案拖延長達 16 年,今確立法案條文是邁向 「減廢願景」重要一步。同時綠色和平批評,條例欠缺生效日期、時間表及各階段減廢目標,「變相形同虛設」。綠色和平項目主任譚穎琳表示,條例沒有時間表是匪夷所思,香港的減廢步伐落後甚多,促當局急起直追。
政府提出,在條例實施初期免費派發指定垃圾袋協助市民適應,綠色和平認為,該措施不應超過 3 個月,以免適得其反。綠色和平強調,源頭減廢最為關鍵,當局需積極改進減廢配套,及改善回收系統,「缺一不可」。綠色和平促請環境局把握機會,爭取政黨及商界支持,推動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盡快通過實施日期,「早日解決垃圾圍城的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