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悅(朝雲攝)

去年 11 月理工大學連日爆發嚴重衝突,大批示威者被困校內,有市民號召到油尖旺一帶聲援,遭警方大舉驅散及拘捕,逾 200 人被控暴動罪,其中 15 人的案件今(26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案件排期 2023 年 3 月 6 日審訊,預計審期 35 天,並排期同年 2 月 3 日審前覆核,部分被告因代表律師未能配合審期或須更換律師。有被告申請分拆兩案處理,以配合律師檔期,及希望節省法律費用,但遭法官郭偉健拒絕。

被告之一的黃子悅因 初選 47 人案還押近 6 個月,她今應訊時精神不俗,離開被告欄前,有旁聽人士大叫「頂住呀,子悅」,黃即跳起並揮手向各人道別。

控方今表示,涉案事件涉及 213 名被告的案件中,已分為 19 宗案件排期審訊,當中最遲審期為 2023 年 10 月。而於本案中,除第 10 被告曾紹鵬因申請法援事宜,尚未能決定答辯意向外,其餘 14 名被告的案件可排期審訊,並建議 14 人審訊一併處理,開審日期為2023 年 3 月 6 日。曾紹鵬則排期今年 10 月 28 日再訊。

代表首被告的大律師表示,如於同一審訊處理,或令審訊日期過長,而大部分被告均由法援委派的大律師代表,他們或須花費不少時間,於庭上聽取與其代表被告不相關的案情,認為如案件可分拆兩案處理,有助縮短審期,節省公帑。其餘被告的律師代表多保持中立,但有約一半被告的大律師未能配合法官定下的審期,或須更換律師。

法官:一同審訊較有利

法官郭偉健聽罷雙方陳詞後,維持各被告的案件於同一審訊處理,並指大部分被告均會爭議涉案時是否發生暴動,如分案處理,控方證人需於兩案重覆作供,且分案處理亦未必可顯著減少審訊時間,證人重覆作供可能導致審期增加,故認為於同一審訊處理較為有利。至於有部分被告因代表律師未能配合審期,或須更換律師,法官指審期定於 2023 年,相信有足夠時間讓被告作出準備。

十五名被告依次為翁芷茵(19 歲,金融從業員)、周耀天(22 歲,學生)、鍾永祥(45 歲,電子工程師)、鍾曜禧(34 歲,地盤工人)、羅澤琛(19 歲,學生)、吳仲賢(18 歲,學生)、蘇浩然(25 歲,調酒師)、孫嘉豪(22 歲,學生)、鄧建歡(27 歲,銀行職員)、曾紹鵬(21 歲,調酒師)、黃康瑜(22 歲,學生)、黃子悅(22 歲,學生)、王汶珊(28 歲,無業)、16 歲甄姓男生及李子聰(25 歲,水手),他們被控一項暴動罪,指於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及咸美頓街交界參與暴動。

中大生被控暴動 申取消宵禁被拒

另外,一名中大學生潘永杰亦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於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佐敦加士居道與佐敦道之間的彌敦道參與暴動,案件排期明年 2 月開審,預計審期 30 天。潘的代表大律師今向法庭申請更改保釋條件,包括新增中大宿舍地址、更改到警署報到時間,以及取消宵禁令等。法官郭偉健批准首兩項更改,但拒絕取消宵禁令,只放寬其宵禁令範圍至中大校園範圍內。

案件編號:DCCC636、73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