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26 警署警長 49740 葉克勤

前年 7 月 7 日九龍區遊行中,36 歲健身教練被控襲警及拒捕兩罪,案件今( 2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警署警長葉克勤宣誓時把姓名含糊帶過,須控方及裁判官劉淑嫻逐字澄清。他作供時又把「招」讀成「趙」,遭裁判官出言糾正,惟葉繼續多次讀錯。案件押後至 10 月 11 日裁決。

有份協助制服被告的警員 9865 古志華供稱,當晚約 11 時到達亞皆老街至西洋菜街一帶,聽到有人叫囂,於是與警長招敬聰上前了解。被告喝斥「咩呀!」後,以右拳擊向招一下。古隨即指「你襲警!」並與同僚上前協助。惟被告激烈反抗,更一度想向彌敦道方向逃走。眾人在糾纏下一同倒地,並為被告鎖上手銬。

古在盤問下指,沒有留意招曾否警告被告「唔好再反抗,否則拉你拒捕、襲警」,也不清楚被告是否只是隨人群過馬路。辯方引述片段指,被告一度舉手示意無辜,「咩都無做過」,同時被警員重重包圍,根本不可能逃脫。古稱有見到被告舉手,但強調他企圖逃走。

警:畫面睇唔到 辯方:咁你喺現場㗎嘛

辯方另指,被告與警員在制服時沒有跌倒,直至最後才雙雙倒地。古稱「畫面睇唔到」,辯方聞言無奈嘆謂「咁你喺現場㗎嘛」,古才稱不同意。辯方又稱,被告當日在亞皆老街過馬路,當他走到路邊便遭招及其同袍捉住,被告從沒出拳襲擊招,亦無不斷掙扎,或想要逃走。古並不同意。

控方緊接傳召警署警長 49740 葉克勤作供。由於葉在宣誓時把姓名含糊帶過,控方及裁判官因此向他逐字澄清。葉作供時又把「招」讀成「趙」,裁判官不禁詢問「其實你係想講招?」葉回應指「係」後,繼續多次讀成「趙」。

葉供稱,當晚帶領軍裝警在現場執勸,看到示威者在喧嘩,遂上前查看,發現很多戴口罩的示威者包圍便衣警,阻止他們與軍裝警會合。葉其後看見,被告向招施襲,遂上前協助制服被告。辯方質疑他根本沒有目擊事發經過,惟葉否認。

官裁表證成立 押後至 10 月裁決

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後,被告選擇不作供,亦不會傳召辯方證人。案件押後至 10 月 11 日裁決,被告准以原有條件續保。

陳正男( 36 歲,健身教練)被控於 2019 年 7 月 7 日,在旺角亞皆老街 24 至 26 號地下外,抗拒及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即警署警長招敬聰。

案件編號:WKCC382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