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裁判法院,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前年 11 月 18 日沙田和你塞,一名女子被指於沙田大圍銅鑼灣村行人天橋上,與另外 5 人拆毁鐵欄,被控刑事毁壞罪,今 ( 27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進行審訊。控方傳召一名督察作供,指當時從天橋底看到被告拆鐵欄,於是展開追捕。他指,當時在橋上有足夠光線,因此都清晰觀察到各人容貌特徵。案件押後至 9 月 2 日續審。

控方今傳召督察李家煒作供。控方表示,當天督察參與警方「踏浪者」行動,於文林路天橋底巡邏時,看見 3 男 3 女在天橋上拆毀鐵欄,擔心他們會把物件掉落路軌,於是追上天橋,最後在成運路截停被告,期間被告兩度失去蹤影。警員查看被告電話時,發現有其餘兩人的來電記錄、Telegram 群組討論逃走、棄裝及分享集合位置的內容。

督察:足夠光線下「佢哋好似墊咗喺張白紙」

辯方盤問督察,案發當日是否能清楚確認行人天橋上的人數、各男女的衣著容貌等,因根據口供,他對各女子的衣著描述幾乎一樣。督察形容,當時從地面觀察天橋位置的人,在足夠光線下,「佢哋好似墊住咗喺張白色紙度」,因此可清晰看到各人容貌特徵,而其中一名女子衛衣上兩條白繩「反光」。辯方質問,圖片顯示天橋後方有樹,背景非證人所指的白色,而衛衣的繩子為布料,應不會反光。督察則回應「係白色(繩)會比較礙眼…我理解係物質經過光線反射都會睇到」,又稱「物理方面我唔係好熟。」

控方共有 4 名證人,案件押後至 9 月 2 日續審,被告以原有條件獲准繼續保釋。

被告趙琬殷 ( 18 歲 ) 被指於前年11 月18 日在沙田連接文林路及松嶺里的行人天橋,與另外 5 名人士拆毁鐵欄,被控刑事毁壞罪,被告早前不認罪。

案件編號:STCC49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