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指控支聯會「外國代理人」 要鄒幸彤交代收 3000 元原因 付款組織:稿費
日前(25日)警務處國安處去信支聯會,要求在兩星期內就《香港國安法》 43 條附表 5 提供資料。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收到警方信件,當中指她收取了來自「Asia Democracy Network」(ADN)3,000 元,要求她解釋提供款項原因及用途。今日 ADN (28 日)發聲明,指該款項是鄒幸彤在其網站撰文的稿費,又強調為文章提供報酬是寫作平台的普遍做法。
警方向鄒幸彤發出的信件中提到,鄒幸彤於 2021 年 2 月 4 日收到「Asia Democracy Network」約港幣 3,000 元,要求她交代 ADN 向她提供該筆款項的原因及用途。
今日 ADN 發表聲明,指透過新聞報道得悉此事,ADN 特此澄清,該一次性轉帳是鄒幸彤在 ADN 的「Asia Democracy Chronicles」平台上撰文,而提供的相關報酬。 ADN 解釋,此平台展示亞洲地區不同觀點與聲音,匯集亞洲不同正在發生的事,並為不同人士提供發聲平台,表達自己的看法。
ADN 稱,鄒幸彤為該平台撰寫了兩篇文章,而 ADN 為她的投稿付了 3,000 元報酬,ADN 強調,為在平台發表的文章提供報酬,是寫作平台的普遍做法。
鄒幸彤在平台上撰寫的文章分別為去年 9 月刊登的「When activists live like spies」,以及今年 1 月刊登的「When rule of law is used to legitimize rule by law」。鄒幸彤亦在其個人Facebook 上轉載 ADN 聲明,「感謝國安幫我宣傳我啲廢文」。
ADN 為亞洲民主倡議組織,成立於 2013 年,由全球約 300 位成員於首爾共同創立,其願景為與亞洲不同公民團體及民主倡議組織合作,在亞洲地區推廣民主。
警方向支聯會發出的信件中指,警務處處長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是附表 5 第 1條所指的「外國代理人」。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表示,警方根據香港國安法要求外國或台灣政治組織的代理人交出資料,包括個人會員資料、活動資料或者財務資料,聲稱是要預防或調查關於國家安全的案件而作出上述要求。鄧炳強警告,如收到信件後,不依時間回答問題,定罪後最高可被罰十萬元及入獄六個月,如果提供虛假資料,可判監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