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10 月 14 日,在姚松炎於論壇發言時,十多名戴口罩人士突然衝前,並試圖搶走姚松炎手上的咪

2018 年 10 月 14 日,「守護大嶼聯盟」在政總舉辦論壇,反對特首林鄭月娥的「明日大嶼」填海計劃,前立法會議員姚松炎發言期間,多人衝上台「搶咪」。一名現年 19 歲、被指有份協助他人搶咪的中大學生,事隔近 3 年後,被起訴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他今(3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黃雅茵考慮被告當時只有 16 歲,角色較輕微,決定先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准許他保釋至 9 月 20 日判刑。

 

辯方:律政司事隔 3 年才起訴 打亂被告生涯規劃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許嘉鍵現於香港中文大學就讀電子工程系二年級,本案僅歷時兩分鐘,規模小,只涉及 8 個人,被告亦只屬協助角色,沒有使用暴力,較同類案件輕微,望法庭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辯方指,事件擾攘近 3 年,被告由「懵懂少年」變成大學生,律政司選擇於今年才起訴,打亂被告的生涯規劃。辯方另呈上由被告自己、家人、中大通識教育部講師劉保禧及聯合書院學生會會長撰寫的求情信,其中被告在求情信指,自己已明白行為不恰當,對他人構成不便,經長時間反省後明白尊重他人發表意見的重要性,現已明白後果,承諾不會重犯。

被告求情:非為反對而反對 但若可重來會安份守己

被告於求情信又提到,自己出身基層,較同齡人關心社會,立志貢獻社會,希望可從參與政府出發,只因年紀小力量欠奉,而他明白政府的「明日大嶼」計劃是為了增加土地供應,但自己在環境角度出發,才對計劃持相反意見,強調有深思熟慮,並非為反對而反對。

求情信中指出,被告一心和平參與遊行,只是不滿大會,加上有人號召反對大會,才不假思索參與犯案。但他強調沒有使用暴力,只是用身體阻擋他人,希望為搶咪的人爭取時間,終究造成混亂,明白難逃罪責,事後亦覺得自己的行為對政治理念毫無幫助,因此除了在網上向姚松炎及大會致歉外,他亦在被捕後向警方和盤托出。

求情信另透露,案件雖令被告的家人擔心,但被告亦因而與家人多了溝通,感受到關愛及溫暖;自己成功考上中大也令家人感動,現希望投身科技界,但想起或因本案未能如期畢業,便感到壓力,同時擔心會錯過親姊於下月的婚禮。他在信中指,如果一切可以重來,會選擇安份守己,「做個好兒子、好弟弟」,承認不再接觸政府活動。

案情:警誡下認阻止他人接近姚助同伙搶咪

案情指,民間團體「守護大嶼聯盟」於 2018 年 10 月 14 日發起遊行,抗議「明日大嶼」填海計劃。當日約 4100 人從銅鑼灣東角道遊行至政府總部,主辦方隨後在政總門外舉行論壇,讓市民發表意見。晚上 7 時 21 分,前立法會議員姚松炎發言後,遭 8 名戴口罩的男子包圍,其間有人嘗試搶走姚的咪。有人見狀隨即上前協助姚,在場警員聽到有人求救後亦趕到該處。

直至 2019 年 5 月 7 日,被告在住所樓下被捕,在警誡下承認當日有份參與事件,稱當時與蒙面人計劃搶走姚的咪,自己負責阻止其他人接近姚,讓同伙可搶走姚手中的咪;警方同時檢取了被告當日穿著的衣服及曾使用的八達通。被告最終於今年初遭正式起訴。

同案一人認罪判囚 3 周 另一人不認罪 10 月受審

本案三名被告依次為周家驊(28 歲,文員)、黃家豪(22 歲,大學生)及許嘉鍵(19 歲,大學生),被控於 2018 年 10 月 14 日在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參與非法集結。黃早前承認此控罪及另一項普通襲擊罪,遭判囚 3 周;周否認控罪,將於今年 10 月 5 日受審。

案件編號:ESCC35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