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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Cat H.M. Fung(本地自由工作手語譯者)】

做醫療手語傳譯的工作,真的很難。對於筆者而言,難的地方不單是在醫療知識、語言轉換上,而是一次又一次地保持專業的面孔,向前線醫護人員重複教育說:「佢係聾人嚟,用手語,我係嚟做即時手語傳譯嘅。」以上的說了太多次,想變個方式解釋也要再花點小心思。在診症室的小故事甚多,想當年有一次很冷靜地解釋說:「醫生呀醫生,你咁㩒住我隻手臂,我做唔到嘢㗎?!」想了十萬八千次,又或許當時我打手語的那些動作真的很騷擾那位醫生去思考病情吧。

筆者不是做醫療手語傳譯的專家,只是剛好收看了大台在 2021 年 8 月 28 日晚上播出《新聞透視》一集「聽不到的危機」,想整理一下關於手語傳譯在醫療場景的故事。說實在的,若不是在手語譯者和聾人朋友間這兩天廣傳討論,筆者也未必會選擇去收看這個大台的節目。要讚的是,這次大台的節目有安排聾人譯者在那個細小的框框裡把所有內容翻譯成清楚易懂的流暢香港手語,手語讓人看得非常舒服。

該節目內容列出了一些香港聾人在醫療層面遇到的障礙,這裡簡單總結一下:

  • 聾病人想要醫院提供手語傳譯服務,醫院沒有安排;
  • 聾病人需要醫院提供手語傳譯服務,急症室沒有安排到;
  • 聾病人想要醫院提供手語傳譯服務,醫護人員建議用中文紙筆交談;
  • 聾病人需要醫院提供手語傳譯服務,醫護人員要求病人透過讀唇和肢體動作溝通。

可恨的大台記者沒有整理到到底有多少醫療事故是因為聾病人「要求要有手語傳譯」被前線醫護人員拒絕後所發生的 — 節目裡沒有報導這些數據 — 自醫管局外判的傳譯服務機構有手語傳譯服務以來,又有多少聾病人選擇「忍氣吞聲」,沒有前往「病人權益組」去投訴或備案呢?更可惜的是,這個節目沒有訪問為醫管局提供手語傳譯培訓和考核的機構負責人和導師們。到底,本地醫療手語傳譯考核機制是怎樣的呢?那個三十小時的醫療傳譯培訓課程是怎樣的呢?其實大灣區的聾病人去醫院看診的情況是怎樣的呢?如果節目裡都有這些,就更方便我們小市民透過大台新聞節目吸收日常資訊了。

跟大家分享一個小故事,「係唔係因為聽唔到,所以聾病人條命喺醫院眼中就係賤啲嘅呢?」這個問題,是筆者多年前在跟醫管局會面時,向在場的醫管局管理人員發問的。記得當時我是跟著一班聾人和健聽手語譯者,一同搜集了大概十多個在公立醫院發生的聾病人自身經歷,大家帶著整理好的中文轉錄,去查問醫管局是否可以改善所有醫院的手語傳譯安排。記得當時在座與會的醫管局人員說「會做」,也承諾了每半年會跟進一次。然而這好幾年以來,前線醫護人員在面對聾病人時,還是不知道怎樣應對 — 不是沒有安排手語傳譯,就是假設病人可以用中文紙筆交談,都是前線醫院裡的醫護人員為聾病人決定要不要手語傳譯服務。如都市傳說一般,不少聾人朋友在預約覆診前一至兩天有機會收到一個語音電話,假若剛好透過健聽朋友聽電話或錄音留言,都是被醫院告知「明天的覆診沒有手語翻譯」。說起上來,自疫情開始以來,醫管局一直以「因為肺炎很忙」,多次拒絕了我們邀約接續會面。筆者真的很想請教一下,香港聾人是對肺炎免疫的呢?還是在疫情期間,聾病人都不用看醫生了?

有良知的我們都知道生命可貴,接受治療、保持健康是生而為人的一個權利。無論是大病、小病,病人都有知情權,了解自己的身心發生了什麼事,然後決定接性受哪一種的治療。小如「這藥是隔多少小時吃的?」「是不是可以跟降血壓丸一起吃的?」,大如「進手術室前知道要做什麼手術?」「手術的後遺症包括什麼呢?」,貼地如「打科興還是復必泰好呢?」「其實自己的身體可不可以打肺炎疫苗呢?」以上種種都是前線醫護人員需要解答聾病人的問題吧。試問一個聾病人,他或她或 TA 認為用手語去了解自己的病況更適合溝通上的通達,醫生或護士原來擁有哪來的無上權力去決定「你不需要手語翻譯」呢!

為了確保在醫院接受治療時有適當的手語譯者在場,在機制上除了可以由醫院預約外判的手語傳譯服務外,有些聾人會選擇自行相約譯者到場,有的是社署撥款下的機構全職翻譯人員,有些則是像節目中的龍耳創辦人阿贊一樣放假時去陪診的手語譯者們。前者是在工時中受薪出現在醫院的翻譯,後者是未食飽飯、貼車錢、貼時間的有心人們。筆者也勉強算是後者,按工作時間表是否空閒去決定是否陪診。本人必須強調,日常工作安排使然,醫療手語傳譯層面我也只是每個月做一至三個個案,我個人是絕對做不到如大台節目中計算,一位傳譯員服務上 60 位聾人的。

將心比心,我們這一班(未)食飽飯便跑去醫院陪診的「手語譯者(不是)義工」們,其實都懂得醫護人員的忙碌,也理解你們面對聾病人時的措手不及。哪來的病人原來不說廣東話,也聽不到英語和普通話的?!病歷上不是寫「聾啞」、「聽障」就是「失聰」,從醫療角度看,用助聽器或用人工耳蝸不就已經「醫返好咗個聾人對耳仔」?!用這些聽力儀器醫不好,還是聽不到嗎?用寫的就好嘛?!你這個陪診的二打六是打從哪裡冒出來的?為什麼雙手在不斷揮動?你又憑什麼代表這個聾病人說話呢?

請各位理解一下,我們手語譯者在提供的是即時語言轉換服務,所謂的「手語傳譯」其實是把口語和手語的意思轉換,讓在場的人們都明白對方在說什麼。由於不想浪費病人和醫護人員的時間,筆者也不時要在公立醫院現場選擇直接引述《殘疾歧視條例》,解釋給前線醫護人員知道:「其實你拒絕我進去診症室就是歧視他/她/TA 了。」如果對方還是不明白,難道我們要更赤裸直接地說:「是這位聾病人授權我,好讓我進去看他/她/TA 脫光光的!」聾病人當然知道自己的私隱很重要了,知情權和語言權也重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