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婆婆 王鳳瑤

今年 1 月 22 日陳彥霖逝世 16 個月,人稱「王婆婆」的示威常客王鳳瑤,被指在將軍澳高舉「沉冤待雪」紙牌時,不肯出示身份證,被控阻差辦公罪。案件今日(30 日)下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王婆婆在庭上表明不認罪,案件押後至 10 月 28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再訊。

王婆婆早前因普通襲擊罪成判監一個月,本月初獲釋,目前涉另一宗阻差辦公案,因無法邀交 500 元保釋金,自 8 月 20 日還押至今。

王婆婆被指控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她在庭上否認控罪。錢禮主任裁判官批准王婆婆延長擔保,押後案件至 10 月 28 日再訊。王婆婆因另一宗案件須繼續還押。

王婆婆在庭上表示,將不會聘請律師,準備好自辯,但自己「並唔係準備得好好」,因為收到太多文件,遺失了負責警員的聯絡資料,還有一隻長達 11 分鐘的錄像光碟,自己記憶不太準確,亦無法借器材觀看光碟,問法庭會否播放相關片段。裁判官表示,審訊期間將播放片段。

法庭給予她負責警員的聯絡電話,著她盡快聯絡警員。控方表示將傳召 4 位證人。

被告王鳳瑤(65 歲,報稱無業),被控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指她於今年 1 月 22 日,在將軍澳唐明街行人過路處,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即督察李甜珠及警署警長陳朝陽。據悉「王婆婆」在案發當晚,在行人過路處高舉「沉冤待雪」、「政治逼害 無所不在」紙牌時,吸引兩人拍攝及阻塞道路。警員上前調查,多次要求她出示身份證,「王婆婆」沒理會,最終被捕。至於王婆婆另外涉及的阻差辦公案,將於 9 月 17 日答辯。

案件編號:KTCC 126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