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名海關人員今(4 日)午到觀塘黃店「favilla」,指店內的「自救口罩」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並拘捕一名 31 歲涉案餐廳女負責人。(口罩圖片來源:羅冠聰 Facebook 專頁)

觀塘黃店「favilla」曾在店內售賣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包裝的「自救口罩」,口罩包裝寫有「NOT MADE IN CHINA」及「ASTM Level 1」等標示,去年 9 月海關以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拘捕餐廳兩名董事。二人今再到警署報到後,獲退還保釋金,但餐廳仍遭海關票控。

「香港眾志」去年曾搜購逾 100 萬個口罩,再包裝成「自救口罩」,惟包裝寫有「NOT MADE IN CHINA」及「ASTM Level 1」等標示,去年 5 月時任常委被海關以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拘捕。海關於 9 月再到曾售賣有關口罩的觀塘黃店「favilla」餐廳,拘捕其兩名董事百豪和 Thomas,及後亦要二人每 2 個月到牛頭角警署報到。

百豪和 Thomas 今日再到牛頭角警署報到,獲退還保釋金,惟他們再向律師查詢後,獲告之海關會票控餐廳,現等候法庭發出傳票上庭。

百豪獲退還保釋放金後表示,事件發生以來一直擔心,「始終擔心會坐監、留案底」,家人和自己心情上都有影響,「始終有單案喺身,雖然唔係咩大案,但都擔心咗成年。」他又稱幸好自己是老闆,「始終打工嘅,老闆都未必畀你成日去保釋」。

他認為當局主要針對「眾志」,他們餐廳只是幫手轉售口罩,稱自己可算是被「誤中副車」,「其實你(海關)告到就即刻(起訴)啦,你睇其他案,第二日就提堂,感覺上似拖住」。

餐廳另一名董事 Thomas 亦指,當時轉售純粹希望公眾在短缺時更容易找到口罩,而且口罩亦非由他們生產,「點解你(海關)要咁做呢?究竟我哋做錯啲咩?」他補充,即使他們也要為事件負責,但事件卻拖近一年,令他們承受很大壓力。

海關回覆《立場》查詢指,去年接獲舉報,指有網上商戶透過餐廳食肆,供應一款懷疑附有虛假產地及效能聲稱的外科口罩。海關試購後首先於同年 5 月,拘捕一名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商戶代表及一名董事。於化驗所證實有關口罩未能符合所聲稱「ASTM Level 1」的標準後,再於 9 月拘捕案中餐廳一名負責人及兩名董事。

海關指,對所有證據充分的案件均會提出檢控。就個別案件的細節詳情及調查進展,海關不作透露。

去年曾售賣「香港眾志」口罩的黃店「favilla」,去年被海關稱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拘捕的兩名董事百豪(右)和Thomas(左),今到警署報到後獲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