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8 油尖旺一帶大批市民聲援被困理大的人(立場新聞圖片)

警方前年 11 月圍堵理工大學,大批巿民在油尖旺區聚集,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爆發警民衝突。案發時 17 歲的男生被指與他人在旺角集結,藏有白電油及扳手等物品,今(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暴動罪,餘下「管有非法用途的工具」等 3 罪則存檔法庭。暫委法官許肇強聽畢求情,押後案件至本周四(2 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押。他步入囚室前,旁聽人士大叫「我哋一齊等你呀!保重呀!」。

警方在被告背囊搜出電筒棍及扳手

案情指,警方 2019 年 11 月圍封理大,案發前有人在網上呼籲分散警力。同月 19 日凌晨 12 時,警方與隊員在旺角彌敦道近咸美頓街交界設置防線,約 100 名示威者聚集,設置障礙物、向警方照射鐳射筆,及向警方投擲磚頭及汽油彈。警方施放催淚煙及橡膠彈,示威者待警方停止驅散,再度衝前投擲汽油彈。

凌晨 12 時 25 分,警方向示威者推進,大部分人後退,當中 3 人仍不離開,警方最終制服被告。他被捕時穿著黑衫褲、背著背囊,戴 3M 面罩。被告遭制服時試圖反抗,警方其後在其背囊搜出電筒棍、斷掉的行山杖、扳手及打火機液體等物品。控方指,被告案發時與 100 人在旺角集結,參與由自己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組成的暴動,並鼓勵推展該暴動。

辯方求情指被告或未有機會升學

辯方求情指,被告求情信清楚展示悔意,明白案件對學校及社會影響,承諾以後會成熟處事。辯方又指被告獲公開大學、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取錄,修讀心理學高級文憑及法律行政人員高級文憑。惟他受案件影響,未必有機會升學。辯方明白監禁在所難免,但希望法庭判處較低刑罰。暫委法官許肇強押後案件至本周四(2 日)判刑,被告期間還押。

被告賈鈞善(17 歲,學生),被控暴動、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4 罪。控罪指,他於 2019 年 11 月 19 日,在旺角彌敦道近咸美頓街的公眾地方參與暴動;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電筒棍和一支斷掉的行山杖;攜有一支扳手,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以及管有一罐白電油,意圖損壞財產。

案件編號:DCCC 82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