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民於前年 12 月 24 日平安夜,號召在元朗 YOHO MALL 形點舉行「和你sing」活動,及後演變成警民衝突。24 歲男子張家齊被控非法集結、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案件今日(30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指張家齊以膝蓋撞擊警員,導致警員左邊膝蓋大腿上方有瘀傷。被告不承認兩項控罪,裁判官陳炳宙將案件押後至明天(31日)再審 ,准被告以現有條件繼續保釋。

涉案被告張家齊(24 歲),被控於 2019 年 12 月 24 日,在元朗 YOHO MALL 形點 I 期內參與非法集結,以及反抗警務人員拘捕行動。控方傳召督察游天健今日作供指,當日現場約有 200 名人士多次高叫反政府及侮辱警察口號,他到商場驅散人群,亦有向在場人士發出口頭警告。

其後,正當他們準備撤退時,有市民向警員方向投擲物件,發出巨響「砰」一聲後,警員返回市民聚集地點進行掃蕩以及拘捕行動。游天健續指,在掃蕩行動中,發現被捕人張家齊在案發時站在人群身後,以手機拍攝警員,而張的身份並非是記者,故有理由懷疑張有份參與非法集結,並對他作出拘捕。

在拘捕過程中,游天健制服張家齊時要求他踎低,而張極力抗拒,以膝蓋撞擊游天健,導致游的左邊膝蓋大腿上方有瘀傷,其後到博愛醫院求診,故控告張家齊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即督察游天健。

辯方指,有關閉路電視片段所見,被告張家齊並未有作出抵抗警員行為,案發當時有其他被捕人士作出抗拒警員行為,但並非張家齊本人,質疑警方是「認錯人」。另外,由於醫療報告已經呈堂,雙方同意不需再傳召醫生上庭作供。被告不承認兩項控罪,而案件將押後至明天(31 日)再審,被告可以現有條件繼續保釋。

案件編號:FLCC733/2021